答:1.垃圾再生法:垃圾经分类后,对其中可直接利用的物质进行再回用。如:废弃的玻璃、塑料、金属、纸张书报、木材废布、废油等。
2.焚烧发电法:主要处理塑料、金属,纺织物,废弃家具以及玻璃。除玻璃以外均可在垃圾焚烧发电炉中焚烧。
3.生物降解法:运用具有多功能高降解能力的多种菌群,对垃圾中的有机物和无机物加快分解,使其变废为宝、物尽其用。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网站声明 |
主办: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江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粤公网安备 44070302000670 ICP备案号:粤ICP备14002492号 网站标识码:440700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