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以下五类:
Ⅰ类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Ⅱ类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
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Ⅲ类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
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Ⅳ类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Ⅴ类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对应地表水上述五类水域功能,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值分为五类,不同功能
类别分别执行相应类别的标准值。
一类水质:水质良好,地下水只需消毒处理,地表水经简易处理(如过滤等);
二类水质:水质受轻污染,经常规净水器化处理(如絮凝、沉淀、过滤、消毒等),其水质
即可供生活饮用;
三类水质: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区及其游泳池;
四类水质:适用于一般工业保护区和非人体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五类水质: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用水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