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可行技术可按照行业可行技术指南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控制要 求确定。以污染防治技术的污染物排放持续稳定达标性、规模应用和 经济可行性作为确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的重要依据。 对采用相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的,或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 目排污单位采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要求的污染治理技术的,原则 上认为排污单位具有符合国家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或污染物处理能 力;对于未采用的,排污单位应当在申请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已 有监测数据;对于国内外首次采用的污染防治技术,还应当提供中试 数据等说明材料)证明可达到与污染防治可行技术相当的处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