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医疗机构技术规范”将医疗机构排污单位的污水排放口管理类型分为主要排放口和一般排放口两类。其中,实行重点管理排污单位的污水总排放口为主要排放口,实行简化管理排污单位污水总排放口为一般排放口。涉及含第一类污染物的特殊医疗污水的科室或设施排放口为主要排放口,特殊医疗污水应进行相应预处理后,再与其他医疗污水合并处理,传染性特殊医疗污水仅说明预处理情况。单独的生活污水排放口直接排入环境水体的为一般排放口,排入城镇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仅说明排放去向。
医疗机构排污单位的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口为一般排放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