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专家评审(20个工作日)等特殊审查时间和公示时间(7日))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网站声明 |
主办: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江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粤公网安备 44070302000670 ICP备案号:粤ICP备14002492号 网站标识码:440700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