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分中心,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2〕1484号,以下简称《通知》)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对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招标计划发布及招标公告个别内容修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进场交易时,应按《通知》中关于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的制度要求做好项目招标计划发布工作。各单位应注意以下工作要求:
(一)招标计划可采用定期或适时的发布方式,发布时间应提前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30日,发布内容包括招标人(项目法人)、项目名称、招标内容、合同估算金额、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等内容。招标计划公告的原件扫描件和招标计划公告发布信息的截图(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应作为招标公告的附件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上传。获得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不足一个月的项目,因不可预见的原因急需开展招标活动的,可不发布招标计划,招标人应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及相应的佐证材料,并同步报送项目监管部门。
(二)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分中心在受理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进场时,应按要求收取项目发布招标计划公告的有关资料(按第(一)点要求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招标人公章)。
(三)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进行项目招标文件检查时,应同步检查项目招标计划的发布情况。检查发现不符合《通知》要求的,则应提出相应的检查意见。
二、根据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的工作要求,为保证招标公告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时应注意如下内容的修改:
(一)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文件应用示范文本“招标公告”中“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均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办理,具体操作办法详见《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企业操作手册》。”的表述修改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均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办理,具体操作办法登陆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详见《江门市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投标企业操作手册》”。
(二)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文件应用示范文本“招标公告”中“未办理CA锁的投标人,应按照《关于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登记管理系统(第一阶段)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要求,前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相关文件下载网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sd-xs.com/bmpd/jmsggzyjyzx/”的表述修改为“需办理CA锁的投标人,应按照《江门市GDCA数字证书业务指引以及客户端下载》或《粤企签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引(含办理及使用)》的要求,办理CA锁。相关文件下载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700/index”。
附件:关于加快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的通知
江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6日
(联系方式: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0750-350919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750-3831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