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参与拟订全市综合政务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二是组织、协调、督促各部门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并为进驻部门综合政务服务工作提供场地、设施和服务。
三是对联合办理、并联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组织协调,对外提供“一站式”服务。
四是指导、督促进驻部门开展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等政务服务工作,规范进驻部门各项收费行为,跟踪、督促有关部门对重大审批事项的办理。
五是制定行政服务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和服务守则,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规范管理,负责进驻部门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
六是负责对消费维权申诉与经济违法行为的举报进行处理。
七是承担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组织、协调、督促各政务服务单位推行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审批工作。
八是负责对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市领导手机信息专用号码、市长电子信箱等进行管理和监督。
九是指导、协调、监督市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和市(区)行政服务中心、镇(街)公共服务中心、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站)的规范运作。
十是受理对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投诉。
十一是负责相关政务服务信息、数据的统计和报送。
十二是根据《关于全省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站)运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农函〔 2018 〕140号)文件精神,负责对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站)进行后续运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