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江门市城乡规划局是主管全市城乡规划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城乡规划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
拟订城乡规划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负责组织制定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市区城市总体规划、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城乡建设专项规划。
负责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指导各市城市规划的编制、审批和管理。
负责城乡规划区域项目的选址、用地规划、工程规划审批,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负责建设工程的规划批后管理和建设工程竣工前的条件核实;
负责规划技术档案的管理。
负责市域村镇规划管理工作;组织中心镇总体规划的审核,指导和监督村镇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负责城乡规划监察,负责对违反城乡规划的建设行为依法定性工作。
负责对全市规划设计市场、城市规划测绘市场和城市规划地理信息工作的监督管理。
下设7个部门(科室),包括办公室、总工室、规划科、市政科、建管科、监察科、村镇科,派出机构:新会分局。
(二)人员构成情况
局机关共有编制32人,(含雇员3人),退休12人。
(三)2014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开展城市扩容提质的规划研究,探索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江门模式。
二、配合做好大广海湾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及启动区建设规划;
三、继续加大规划编制力度,提高控规覆盖率;结合市的重点工作,开展杜阮南路两侧用地规划、主城区公共设施专项规划、江海区雨水专项规划等项目的规划编制;
四、加强村镇规划工作,推动中心镇总规修编完善以及控规编制工作。继续开展行政村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开展新型村庄规划编制和试点工作。
五、做好江门大道南线、广佛江珠城际轨道、深茂铁路、南沙铁路以及杜阮南路、杜阮北路、江睦路等规划协调工作;
六、推进规划“一张图”工作,以信息化手段提升规划科学决策水平;
七、规范和掌握规划设计总平面电子报批软件的应用,重点提高设计方案总平面的审查水平。
八、完成地下管线普查二期,实现江门主城区全覆盖;
九、贯彻省城乡规划条例,进一步完善规划管理制度,制定公示、听证的操作方法。
十、完善规划督察配合制度,促使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十一、依法行政,提高效率,做好各项规划审核工作。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江门市城乡规划局收入决算4506.49万元。
其中: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3188.66万元,占70.7%,其他收入166.18万元,占3.6%,上年结转结余(规划专项经费)1151.65万元,占25.7%。
三、支出决算说明
1、2014年支出决算总体说明
2014年江门市城乡规划局汇总支出决算4506.49万元。
其中资金来源是: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实际完成支出2502.06万元,结转下年结余(需按合同分期支付规划专项经费)2004.43万元。
2、2014年支出决算明细说明:
(1)、基本支出决算537.19万元,占21.5%。
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决算317.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决算(即日常办公支出)43.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决算(退休费及住房公积金等)176.18万元。
(2)、项目支出决算1964.87万元,占78.5%。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具体包括:
土地出让勘察地理信息费100万元(财政补助相关单位专项经费);
地下管网普查专项第二期500万元;
规划编制专项经费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共1364.87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2014年江门市城乡规划局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因公出国出(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决算支出合计42.66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11.5万元。
(一)2014年因公出国出(境)经费支出9.6万元,共有2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元,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数 0 辆。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1.97万元,2014年公务用车保有量 8辆。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1.09万元,2014年发生国内接待 18 次,接待人数共 162 人。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 42.66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11.5 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9.6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4.7 万元,增加原因: 根据市政府文件,临时增加随市经贸交流团出访。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0 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15.7 万元,增加(或减少)原因: 2013年因工作需要购买一辆皮卡公务用车。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1.97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0.5 万元,减少原因: 维护费用节约 。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 1.09 万元,和上年同期持平。
江门市城乡规划局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