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为了做好我局数据中心机房动环监控系统的安全运维工作,修复动环监控系统安全隐患,加强事件管理、问题管理、处置管理等工作流程,为动环监控系统运行提供专业的事件检测、问题处理咨询服务,推行事前规划、事中监控、事后评估运行机制,保证动环监控系统运维范围内相关设备、系统持续正常可用。我局计划开展市自然资源局数据中心机房动环监控系统安全运维(2024-2025年)项目。现将有关采购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格的单位积极参与。
二、项目名称、项目金额、服务内容
(一)项目名称:市自然资源局数据中心机房动环监控系统安全运维(2024-2025年)项目。
(二)项目总金额:11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该费用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本项目所有服务费、人工、成果资料、各种税费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一切费用。
(三)服务内容
1、提供数据中心机房动环监控工具
根据机房实际需求,提供一套数据中心机房动环监控运维所需工具。
2、数据中心机房动环监控运维服务
每月对全套动环监控系统进行设备健康巡检。输出月度巡检报告。
3、数据中心机房动环监控故障应急服务
维护期间及时提供故障排除及现场支持服务。
三、项目服务期限和地点
(一)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以正式合同签订为准)
(二)项目实施地点:江门市自然资源局数据中心机房。
四、项目要求及验收标准
(一)项目要求
供应商应为本项目动环监控系统运维工作成立专门团队,服务团队需要具备丰富的动环监控系统运维经验。本项目采用远程支持+现场维护的模式,服务团队在收到我局反馈的问题时,需在20分钟内响应,1个小时内解决,远程无法解决的应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解决问题。
(二)验收标准
1.已完成所有的服务内容并提供所有成果资料。
2.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已被供应商消除,并得到我局的认可。
五、结算方式
第一期: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将金额为2.75万元的等额发票提供给我局,我局在收到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按该发票金额向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申请支付给中标供应商。
第二期:项目通过验收后,我局按江门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安排本项目的资金额,通知中标供应商提供对应金额的有效发票。我局收到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按该发票金额向江门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申请支付相应款项给中标供应商,直至合同总金额支付完毕。
因我局使用的是财政资金,我局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向江门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提交付款申请资料即视为我局已按期履行付款义务,若财政支付不及时的不视为我局违约,我局不承担因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给中标供应商造成的任何损失。具体合同金额和支付方式以正式合同为准。
六、供应服务商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一年以上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评分标准
八、项目评审方式
(一)本项目需先进行资格审查,由我局采购工作小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我局抽取评审员组成项目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二)评审结果将在我局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我局将在规定期限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和保密协议。
九、投标资料要求
(一)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包括投标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以及“六、供应服务商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上述投标资格证明文件用于资格审查,均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为一份文件,无需密封包装。
(二)投标文件
包括投标报价表(格式自拟,报价表中需具有工作类别的单价及总价)、项目投标方案等。
注:以上投标文件均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为一份文件,必须密封包装。
(三)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1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十、投标资料递交时间和地点
(一)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邮寄或现场递交,以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
(二)递交地点:江门市蓬江区建业街33号江门市自然资源局509室。
(三)联系人:彭先生,联系电话:0750-3863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