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我局于2020年建设了江门市自然资源局数字档案室系统(以下简称“数字档案室系统”),实现了对70多个档案门类的统一管理,提供了档案接收、档案管理、档案查询、档案利用和档案统计等档案管理功能。为落实有关网络安全的文件要求,做好数字档案室系统安全保障工作,确保该系统正常稳定运行,更好地服务于我局档案管理和应用,我局计划开展市自然资源局数字档案室系统运维(2024-2025年)项目。现将有关采购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格的单位积极参与。
二、项目名称、项目金额、服务内容
(一)项目名称:市自然资源局数字档案室系统运维(2024-2025年)项目。
(二)项目总金额:8万元(大写:捌万元整)。该费用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本项目所有服务费、人工、成果资料、各种税费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一切费用。
(三)服务内容
本项目的服务内容主要在基础支撑软件维护、系统功能维护优化以及系统安全保障方面。
1、基础支撑软件维护
基础支撑软件维护服务是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应用软件中间件维护,主动地预防可能发生的问题。
2、系统功能维护优化
(1)对系统(平台、程序)进行维护(含日常维护、定期巡检)、管理和升级(包括但不限于补丁服务等,因支持系统(平台、程序)正常运行和实施需要所做的升级不属于新增技术开发情况)。
(2)及时响应、识别(定位)、处理和修复系统(平台、程序)及其配套产品的BUG、突发问题和缺陷。
(3)详细回应日常咨询,报告约定问题的解决和跟进情况。
(4)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协助完成系统(平台、程序)与其他系统、平台、程序等配套产品的对接。
(5)每月、每季度、每年分别提交运维支持报告、系统(平台、程序)运行的数据统计与分析。
(6)组织系统(平台、程序)使用相关培训。
(7)提供其他相关运维支持服务。
3、系统安全保障
4、数据迁移服务
对档案系统数据格式进行全面分析把控,新建档案门类需有对应的标准格式,配合档案工作人员做好档案门类新建、修改。根据档案工作人员提出数据迁移需求的档案门类在系统中数据表结构分析,总结出档案管理的门类数据、案卷数据、案件数据、附件数据的存放方式和关联方式。配合市自然资源局数字档案室系统信创适配改造(2024-2025年)项目数据迁移工作,提供本系统内系统数据的相关信息需求。
三、项目服务期限和地点
(一)服务期限:一年。
(二)项目实施地点:江门市蓬江区建业街33号。
四、项目要求及验收标准
(一)项目要求:
供应商应为本项目维护工作成立专门运维服务团队,运维服务团队需要具备丰富的信息系统和数据库运维管理经验,运维服务小组由1名组长和不少于2名成员组成。
本项目采用远程支持+现场维护的模式,在出现操作系统故障、数据库系统故障、应用系统故障情况时,运维团队需在20分钟内响应,8个小时内解决,远程无法解决的应在6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解决问题;应用系统内部使用过程功能性问题需30分钟内响应,2天内解决,远程无法解决的应在2天内到达现场并解决问题。
(二)验收标准:
1、已完成所有的服务内容并提供所有成果资料。
2、数字档案室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五、结算方式
(一)结算方式:本项目分两期支付。
第一期:合同签订生效后,中标供应商将金额为2万元等额发票交我局,我局在收到发票15个工作日内按该发票金额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申请支付给中标供应商。
第二期:项目验收后,中标供应商将剩余未支付合同金额的等额发票交我局,我局收到发票15个工作日内按该发票金额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申请支付给中标供应商。
(二)由于本项目使用市财政资金,上述付款时间均为我局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提出申请的时间。我局在上述期限内申请付款的,视为已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了付款义务,甲方不承担因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给中标供应商造成的任何损失。
(三)具体合同金额和支付方式以正式合同为准。
六、供应服务商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一年以上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评分标准
八、项目评审方式
(一)本项目需先进行资格审查,由我局采购工作小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我局抽取评审员组成项目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二)评审结果将在我局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我局将在规定期限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和保密协议。
九、投标资料要求
(一)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包括投标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以及“六、供应服务商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投标资格证明文件用于资格审查,均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为一份文件,无需密封包装。
(二)投标文件
包括投标报价表(格式自拟,报价表中需具有工作类别的单价及总价)、项目投标方案等。
注:投标文件均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为一份文件,必须密封包装。
(三)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8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十、投标资料递交时间和地点
(一)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邮寄或现场递交,以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
(二)递交地点:江门市蓬江区建业街33号江门市自然资源局508室。
(三)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0750-3863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