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度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
二、采购方: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三、采购方式:
依据江财采[2020]32号文件规定,该项目自行采购,拟通过综合评定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
四、采购需求: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为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或保险合同载明的追溯期内,被保险人在办理江门市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不动产登记业务过程中因过错、疏忽或过失而发生的一切保险事故,当事人在追溯期或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及有效的法律文书(包括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仲裁调解书、和解书、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决定书等)确定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人(中标供应方)负责赔偿。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诉讼或者鉴定费用以及其它必要的、合理的法律费用,由保险人(中标供应方)负责赔偿。
五、报名条件
投标人需满足以下条件,并将下述内容制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
(一)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本采购项目中的各项规定。
(二)供应商应在江门市内设立分支机构或成立专业服务团队(提供分支机构或成立专业服务团队证明材料,投标人与专业服务人员签署的劳动合同、人员毕业证书、不少于两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三)制定有满足项目实施的保险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报价、保险承保内容、保险追溯期限(不低于20年)、年度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800万元)、单次事故赔偿限额(不低于350万元)、单次法律费用赔偿限额(不低于5万元)、免赔内容(如有)、其他需特别约定内容(如有)。
六、报价要求:不得高于人民币20万元(含税)。投标人所投标报价为项目的总报价,中标单位须开具正式发票。
七、保险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限一年。
八、项目响应文件投报要求:
(一)投标人需按项目需求制作投标文件及相应材料,包括:
1.报价一览表(单独封装,见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保险经营资格证明材料;
4.公司简介及报名条件所需材料;
5.如授权人报名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法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响应文件其他要求
响应文件一律用A4纸打印加盖公章并密封完好,报价一览表单独封装。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保险服务方案文件无效,作为无效文件处理。
1.字迹模糊不清的(包括提交的各类复印件);
2.内容技术标准没有实质性响应项目需求的;
3.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项目需求的要求的。
九、响应材料投报: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4月08日至2024年4月19日下午5时前。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投报地址: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一路83号 江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二楼 204办公室;
联系人:胡生 0750-3863654;李生 0750-3831953。
附件:报价一览表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