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全省耕地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231号)要求,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遴选方式,在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意见,经集体研究,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开平市自然资源局拟作为全省耕地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刘大为、陈静、文振和吴庭富同志拟作为全省耕地保护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根据工作需要,现予公示,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
公示时间:从2023年2月2日至2月7日止。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推荐对象有关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留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单位:江门市自然资源局人事科
电 话:3863636、3502982
通讯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业街33号
邮政编码:52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