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为保障我局机房、网络、系统和数据安全,确保机房内各类核心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我局计划采购专业化的安全运维管理和维保服务,开展市自然资源局信息化安全运维(2023年)项目。现将有关采购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格的单位积极参与。
二、项目名称、项目金额、服务内容
(一)项目名称:市自然资源局信息化安全运维(2023年)项目。
(二)项目总金额:43.4万元(大写:人民币肆拾叁万肆仟元整)。该费用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本项目所有服务费、人工、成果资料、各种税费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一切费用。
(三)服务内容
(1)核心路由和交换机(各1台)安全维保。
(2)虚拟桌面(100台)安全维保。
(3)360信息安全设备(若干)安全维保。
(4)数据中心机房消防系统设施安全维护。
(5)数据中心机房安全维护。
(6)UPS(1台)安全维护。
(7)精密空调(3台)安全维护。
三、项目服务期限和地点
(一)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项目实施地点:江门市自然资源局数据中心机房(江海一路83号住建大厦4楼)。
四、项目要求及验收标准
(一)项目要求
供应商应为本项目的信息化安全运维工作成立专门团队,服务团队需要具备丰富的信息化安全运维经验。本项目可采用远程支持+现场维护的模式,服务团队在收到我局反馈的问题时,需在30分钟内响应,2个小时内解决,远程无法解决的应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解决问题。
(二)验收标准
1.已完成所有的服务内容并提供所有成果资料。
2.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已被供应商消除,并得到我局的认可。
五、结算方式
(一)结算方式:本项目分两期支付。
第一期: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将6.51万元人民币的等额发票提供给我局,我局在收到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该发票金额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申请支付给中标供应商。
第二期:项目实施开展8个月,中标供应商按合同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工作,且服务质量得到我局认可后,中标供应商将合同剩余未支付金额的等额发票提供给我局,我局在收到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按该发票金额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申请支付给中标供应商。
(二)由于本项目使用财政资金,上述付款时间为我局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提出申请的时间(不含财政支付部门的审查时间)。我局不承担因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给中标供应商造成的任何损失。
(三)具体合同金额和支付方式以正式合同为准。
六、供应服务商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一年以上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经总公司授权 的分支机构(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人员资料及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等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评分标准
八、项目评审方式
(一)本项目需先进行资格审查,由我局采购工作小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我局抽取评审员组成项目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二)评审结果将在我局门户网站公示2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我局将在规定期限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和保密协议。
九、投标资料要求
(一)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包括投标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以及“六、供应服务商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上述投标资格证明文件用于资格审查,均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为一份文件,无需密封包装。
(二)投标文件
包括投标报价表(格式自拟,报价表中需具有工作类别的单价及总价)、项目投标方案等。
注:上述投标文件均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为一份文件,必须密封包装。
(三)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3.4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十、投标资料递交时间和地点
(一)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邮寄或现场递交,以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
(二)递交地点:江门市蓬江区建业街33号江门市自然资源局509室。
(三)联系人:彭先生,联系电话:0750-3863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