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0〕132 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江门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江财农〔2020〕102号)和《关于2021年省级涉农转移支付资金区域绩效目标的批复》(江涉农办〔2021〕7号)精神,市涉农办牵头组织市农业农村局、我局和市水利局,按照优先保障完成上级考核任务,再安排成熟度高且必需实施的项目的原则,从省级联合审查通过的涉农项目中选取我局本级项目20个,安排资金690万元。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情况已经我局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将市本级2021年省级涉农资金区域绩效指标予以公开。
附件:2021年省级涉农转移支付资金区域绩效指标表(市本级).XLSX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