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深做实林长制,推进绿美江门生态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市林业干部职工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水平,根据局培训计划安排,11月1日上午市自然资源局举办2024年江门市林长制业务培训,专门邀请省林业局法规处处长余永辉作《广东省林长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讲解。培训会设有主会场和分会场,主会场设在市自然资源局,以视频连线形式在7个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7个市属林场、4个省级自然保护区设分会场,市、县两级林业系统干部职工220余人参加培训。
余永辉处长着重从《条例》出台背景、《条例》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同时对我省林业领域法律法规现状、林业违法问题类型趋势进行了讲解。林长制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是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的必然要求。2019年12月,“建立林长制”被写入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20年10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也明确提出要“推行林长制”。2020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我省《条例》于9月26日通过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我省成为全国第三个出台林长制地方法规的省份。
《条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以“小切口”方式立法,共25条,对林长制原则机制、主体责任、制度保障、基层建设、激励约束等方面进行法律规范。《条例》着眼于广东林业资源保护和发展实践,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条例》为我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将更好解决林业资源保护发展的内生动力问题、长远发展问题、统筹协调问题,为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据悉我市为全省首个开展《广东省林长制条例》专题培训的地市。通过本次培训授课,进一步促进了我市林业干部队伍推行林长制、推进绿美江门生态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提升了我市依法治林的水平。接下来,我市将结合实际贯彻落实《条例》,提高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持续推进扩绿护绿兴绿,努力实现生态美、百姓富、产业兴的绿美江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