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是我市今年“一号改革工程”。为切实做好2024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迎评工作,我局主动当担作为,于2024年5月20至22日对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关于“获取经营场所”指标涉自然资源领域责任事项落实情况开展检查督导,督导组由唐建安副局长率队,法规科、登记科、规划科、矿管科、测管科等相关业务科室同志组成。
本次检查督导采取会议督导和现场督导两种方式。其中对蓬江区、江海区和新会区自然资源局采取会议督导,对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和恩平市自然资源局采取现场督导。检查督导内容主要有:一是传达江门市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的相关会议精神,并对《2024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全面的解读;二是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汇报“获取经营场所”指标涉自然资源领域责任事项开展情况;三是相关科室同志对评价指标主要内容进行业务指导,并为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答疑解惑。
根据检查反馈情况,督导组指出,营商环境决定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质量和速度,是社会竞争力的体现,需要持之以恒,努力改进。督导组要求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一是要高度重视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提高责任意识,增强迎评紧迫感;二是要认真查找问题差距,立行立改;三是要认真研究考评方式方法,精准施策;四是要加强市县两级沟通联系,协同发力;五是要总结经验成效,争取加分事项。
通过检查督导,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对“获取经营场所”指标涉自然资源领域责任事项有了深入全面的认识,将积极推动迎评工作顺利开展。下一步,市县两级自然资源局将加强工作联动,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破解影响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以评促改,以评促进,为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作出应有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