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根据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局党组工作安排,2023年6月9日下午,江门市自然资源局举办了第五期“干部讲堂”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专题讲座,由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肖泳科长授课,讲座主题为《用好点状供地政策 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局机关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学习,会场座无虚席。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2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实施点状供地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19〕7号),助力乡村产业振兴,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制定了《江门市乡村产业项目点状供地工作指引(试行)》(江自然资〔2021〕871号),建立点状供地项目联合评估论证机制,补全我市点状供地配套政策上空白。
2019年以来,我市共完成6个点状供地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批,均为鹤山市的项目。鹤山市利用点状供地政策,按照“建多少,转多少,供多少”的原则,推动农村种、养殖项目向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其先行先试的做法,给予其他县(市、区)开展点状供地提供宝贵的经验。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实施点状供地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19〕7号)文件已于2023年2月1日到期,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在原有文件的基础上,根据新的法律法规、《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等文件精神,对《通知》进行完善修订,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新《通知》于2023年4月26日印发,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进一步完善了我省乡村产业用地保障政策体系。
培训讲座紧紧围绕点状供地政策配套情况、我市点状供地项目实施情况、点状供地政策解读、点状供地案例以及政策重点等五方面进行详细讲解,讲座主题鲜明、内容丰富、贴合实际、分析透彻,以政策为导向,以实践为抓手,以宣传为目的,通过培训学习,有效增强了自然资源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对点状供地的深入了解,对切实推进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工作起到指导作用,为推动我市乡村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乡村农村生产生活生态同步、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