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市政府十四届7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我市启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为贯彻落实朱小丹省长“力争到2020年珠三角九市全部达到国家森林城市标准,建成全国首个国家森林城市群”的讲话精神,加快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绿色生态侨乡,推进新一轮绿化大行动,我局制定了《江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
根据《工作方案》,我市今年启动“创森”工作,力争2018年达到“国家森林城市”标准并通过验收,同步完善生态安全体系、生态经济体系、生态文化体系和林业治理体系四大体系。具体创建任务包括:编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完成生态工程建设、加快公园城市建设、城区绿化优化提升、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体系建设、城市生态文化建设、森林城市支撑体系建设等。“创森”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今年为启动、宣传阶段,2016年至2017年为创建实施阶段,2018年为申报验收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