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省国土资源厅的工作部署,我局拟公开征询江门市蓬江区棠下新昌江福、二联、联安3家砖瓦用粘土矿采矿权价款评估的评估机构,请符合本项目采矿权价款评估资质的机构按下述要求参与竞标:
一、委托项目:上述3个采矿权价款的评估,向我局提交合格的评估报告书及有关的评估资料。
二、工作地点及范围:中标后由我局提供储量报告和开发利用方案,工作地点及范围以储量报告及开发利用方案为准。
三、报名要求及封装: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采矿权评估报告编制工作报价单(加盖单位公章及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其中每个采矿权评估工作费用单独报价,并单独用信封封装后在信封有封口的地方加盖本单位公章,亲自送达或邮寄送达江门市国土资源局地质矿产管理科。
注意事项:报价单必须提供并单独用信封封装好与报名资料一并送达。
四、项目资金: 3家砖瓦用粘土矿采矿权评估费由江门市国土资源局支付。
五、提交评估报告期限:10天(或合同约定)。
六、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计5个工作日内。
七、送达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计8个工作日内(邮寄以投邮戳为准确定是否为有效报名,且送达受理部门时间在本限期内)。
八、公布有效报名机构名单和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时间、地点及程序:
1、有效报名评估机构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第9个工作日公布。
2、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公开选择程序:以报名时提供的报价单现场公开开标,在合理报价范围内,以价低者得为原则确定中标单位,同价时采取现场抽签方式确定。如果所有报价机构报价不合理(过高或过低),本次询价取消。
九、选择结果当日公告,经公告后(名单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无正当异议的,正式选定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
十、受理部门:江门市国土资源局地质矿产管理科。
联 系 人:罗智宽。
联 系 电 话:0750—3863662。
传 真:0750—3863611。
地 址:江门市江海一路83号(邮编:529000)。
十一、公开选择评估机构开标规定:
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开标工作由江门市国土资源局组织本局有关领导,地质矿产管理科、财务科和纪检监察室有关人员参与,欢迎投标机构届时到现场监督。
公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