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关于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工作安排,4月24日起,市建管中心由主要领导带队到各施工现场,对在建工程项目开展五一节前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
市建管中心党组书记劳沈川同志带领第一检查组先后到江门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健康大楼项目及江门市公安局反恐维稳训练基地(一期)等项目现场,分别听取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安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汇报,同时重点查看了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施工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扬尘治理、农民工工资发放等情况。劳沈川强调:一是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有限空间、高处坠落等事故防范工作要求以及市住建局4月14日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开展五一节前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落实高处作业“四个必有”“五个必须”、高处作业人员“六个不准”,用好工地“三宝”,切实做好“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设施;二是坚决落实有限空间作业规范要求,包括坚决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七不准”、发包单位“七个有”职责、承包单位“七个必须”职责要求。三是做好每月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确保每月工资发放到位。四是抓好扬尘治理工作,特别要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建立台账登记建码,坚决不能使用非正常渠道购买的燃油,同时还要加强裸土覆盖和清运建筑垃圾。
市建管中心主任林春裕同志带领第二检查组到江门市技师学院荷塘校区(一期)建设项目、船厂跨江桥梁、江门市消防指挥中心等项目现场开展检查。林春裕强调,必须要秉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求施工、监理单位认真履行职责,落实管理措施,时刻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一要深刻吸取近期各地的火灾、高处坠落事故教训,扎实做好现场安全管理;二要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施工方案组织实施,确保动火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用电作业等施工安全措施落实到位,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三要抓实抓细工程质量管理,按图施工,按规范程序验收,坚决防止质量事故发生。四要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五要加强建筑施工运输车辆和裸露地面等施工工地扬尘防控日常管理,确保“六个100%”扬尘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中心四级调研员冯超华带领第三检查组到消防排水、江门市中心医院海傍街综合楼装修改造项目等项目现场开展检查。冯超华强调,施工单位一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刻吸取近期各地的事故教训,落实落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二要注意做好文明施工,减少对周边居民群众的干扰,切实为民办实事;三要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细致排查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