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招标项目名称 | 江门市中心医院医技大楼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第二次) |
标段(包)名称 | 江门市中心医院医技大楼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第二次)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公告内容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门市中心医院医技大楼建设工程项目已由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江发改招投标核准〔2023〕3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306-440703-04-01-764079,招标人为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门市蓬江区白沙街道海傍街与蛇山路交叉口西北侧地段(即江门市中心医院门诊南楼停车场地块)。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2000平方米,新建多层次使用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医技大楼1栋,放射影像、放射治疗、B超、心脑电图、检验以及教学培训管理用房等,包括土建、装修、安装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等,地下室建设待定,规划地上14层,公共建筑高度约60米。 2.3总投资估算:项目估算总投资17039.22万元,建安工程费14519.82万元。 因本项目相关规划及建设内容正在完善中,招标人保留在后期工作中视情况调整上述项目的项目名称、范围和建设规模等内容的权利,且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调整事宜,并按调整要求完成相关专业的工作。 2.4招标内容及范围: 招标内容: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勘察:含地质钻探、工程物探、地形图测量、管线探测、氡浓度检测等。 (2)工程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其他设计[包括完成医院院区总体规划方案、停车规划方案等规划报审所需方案的编制,交通流量评估,防空地下室建设可行性分析评估(如有),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等设计方案分析评估(如有)]。 招标范围: (一)工程勘察:包含地质钻探、工程物探、地形图测量、管线探测、氡浓度检测等。 (二)工程设计:设计文件必须达到住建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 (1)含总体规划设计,中标人需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规划报批手续和后续的初步设计等相关工作。 (2)初步设计,根据立项批复和规划批复的方案设计及设计任务书进行初步设计,配合完成初步设计报批手续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确认批准的工程建安估算额进行限额设计,需提供的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及功能和工艺流程图。 (3)施工图设计,严格按照经招标人确认的初步设计进行施工图限额设计,中标人应按招标人的要求提供各项报建所需的全部设计图纸,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做必要调整补充。中标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招标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4)其他设计:需完成医院院区总体规划方案、停车规划方案等规划报审所需方案的编制,交通流量评估,防空地下室建设可行性分析评估(如有),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等设计方案分析评估(如有)。 2.5本次招标的服务费用:工程勘察费[岩土工程勘察费(初勘,详勘)、地形图测量费、物探费(含地下管线探测)、土壤氡浓度检测费等]:37.64万元,工程设计费(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其他设计):399.36万元。 2.6服务期:从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具体要求如下: 1、勘察工期: (1)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30 日历天内提交初步勘察、物探等成果文件。 (2)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0日历天内提交最终勘察成果文件(含地质钻探、地形图测量、管线探测、氡浓度检测等)。 2、设计工期: (1)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5日历天(不含审批时间)内提交设计方案。 (2)方案设计审查批准后 25 日历天(不含审批时间)内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等。 (3)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30 日历天(不含审批时间)内提交施工图设计等。 (4)医院院区总体规划方案编制、停车规划方案编制、交通流量评估工作在规划报批前完成。 (5)防空地下室建设可行性分析评估(如有):规划设计方案完成后,按相关规范标准项目如需进行边防空地下室建设可行性分析评估,中标人须在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0日历天内完成该项内容。 (6)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等设计方案分析评估(如有):规划设计方案完成后,按相关规范标准项目如需进行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等设计方案分析评估,中标人须在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0日历天内完成该项内容。 2.7质量要求: (1)工程勘察:符合国家、广东省、行业现行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及相关规范,以及江门市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的规定,并符合勘察质量要求。 (2)工程设计:符合国家、广东省、行业现行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及相关规范,以及江门市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的规定,并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勘察、设计资质: (1)勘察: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2)设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备注:若为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参加投标的则按建市 〔2016〕261号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注:勘察、设计资质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最多允许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联合体中标后,由建设单位、代建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服务费用的支付。 3.4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且注册执业单位为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 3.5投标人委派的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注册证,且注册执业单位为承担勘察工作的单位; 注:①上述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未达到退休年龄的,须提供投标人近3个月(即2023年5月至 2023年7月)为委派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的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②已达到退休年龄的,则可提供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资料(或退休证)复印件,及其返聘证明复印件代替。 3.6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信息(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3.7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修订版)(江建〔2019〕356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 3.8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属于信用中国“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栏目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 3.9取得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从业资格的企业和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备案,且备案信息已在广东省建设信息网公布,可以在我市范围内开业执业,为市场主体直接提供服务。经备案的香港企业和香港专业人士应当在备案的业务范围内开业执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8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至2023年 9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网站上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0700/index。 4.2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均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办理,具体操作办法登陆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网站详见《江门市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投标企业操作手册》。 4.3需办理CA锁的投标人,应按照《江门市GDCA数字证书业务指引以及客户端下载》或《粤企签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引(含办理及使用)》的要求,办理CA锁。相关文件下载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700/index。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9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江门市堤西路88号三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其他要求 投标保证金允许使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第三方担保公司担保保函等形式。 招标项目其他要求: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内容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内容为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 系 人: 陈小姐 电 话:0750-3887983 招标代理机构: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0750-3550408 监督部门: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0750-3831665 2023年 8 月 28 日 各标段其他要求 江门市中心医院医技大楼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第二次) :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各时间要求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3年08月28日 17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09月18日 09时00分 招标文件发布开始时间 : 2023年08月28日 17时00分 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 : 2023年09月18日 0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年09月18日 09时30分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3年09月18日 09时30分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 2023年09月08日 17时30分 招标文件异议截止时间 : 2023年09月08日 17时30分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 2023年09月03日 17时30分 投标文件不得开启时间 : 2023年09月18日 09时30分 踏勘现场时间 : / 招标预备会召开时间 : / 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查看招标文件: 江门市中心医院医技大楼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文件(0825定稿版).pdf 查看工程量清单: 查看图纸: |
原公告链接:
https://ygp.gdzwfw.gov.cn/#/440700/ind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