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门市公安局办案中心项目 已由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江发改投审〔2021〕4号、江发改投审〔2021〕21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103-440700-04-01-854929,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江门市公安局、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江门市蓬江区群福路60 号。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办案中心楼1 栋,建筑总面积约为2500 平方米。
招标范围: 包括土建结构工程、外立面装修、室内装修、强电、弱电、通风空调、室外配套、消防以及给排水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项目总投资:1354.13万元,建安费:1163.07万元。
工期:194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等级。
本次招标内容: 施工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江门市公安局办案中心项目 标段1 :江门市公安局办案中心项目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 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 (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补充: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执行。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执行。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信息(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3.4 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08月31日17时30分至2022年09月21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上获取招标文件,网址:http://www.sd-xs.com/bmpd/jmsggzyjyzx/。
4.2获取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均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办理,具体操作办法详见《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企业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9月21日09时30分,地点为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到或未送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要求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1日17时30分。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1日17时30分。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的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6日17时30分。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1日17时30分。
投标文件不得开启的时间:2022年09月21日09时30分前。
踏勘现场时间: / 年 / 月 / 日前。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1日09时30分。
投标保证金允许使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形式。
中标人应为本项目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
建设单位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招标项目其他要求: (如有)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江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内容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内容为准。
8.联系方式
日期:2022年0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