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蓬江区福泽园7幢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项目
2.项目代码:/
3.建设单位: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代建单位: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5.项目概况:原有旧楼进行内部装修,面积约9522.66平方米,本项目投资估算约121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约965.13万元。
因本项目相关规划及建设内容正在完善中,采购人保留在后期工作中视情况调整上述项的项目名称、范围和建设规模等内容的权利,且参选人应无条件接受调整事宜,并按调整要求完成相关专业的工作。
二、采购需求
1.服务内容:施工招标代理服务(采用“评定分离”模式)。
2.服务期限:确认中选至完成本项目全部招标代理工作为止。
3.服务金额:暂定人民币50865.72元。
4.下浮率报价范围:0%下浮率至20%下浮率。
5.金额说明:本项目招标代理费采用下浮率报价方式进行,合同暂定价为50865.72元×(1-中选下浮率%)元,具体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中工程招标类收费标准,以工程招标服务类型费率计算的招标代理费收费基准价为基数,下浮20%后再乘以(1-中选下浮率%)计算收费。
三、选取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方案择优选取方式:
1.市建管中心在采购公告中明确报价要求和提供项目采购需求书,由已报名并递交参选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比选。
2.在规定递交参选文件时间结束后,市建管中心现场当众开启参选报价文件,宣读各参选单位的报价。
3.市建管中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报价文件响应情况,综合比较服务响应、人员、价格等因素后,确定中选服务机构。
四、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1)参选单位必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2)参选单位必须是市建管中心直接委托服务单位库已登记入库的招标代理机构;
(3)参选单位必须已在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http://121.199.0.79)登记备案,且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以招标代理查询信息为准);
(4)参选单位必须为不属于“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公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执业(职业)人员要求说明:中介机构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拟委派的其他技术人员应满足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的需求。
五、参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2年8月5日9时30分
2.提交地点: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5楼1号会议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达北路6号之2)
3.开启时间:2022年8月5日9时30分
4.开启地点: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5楼1号会议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达北路6号之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中选公示、中选公告公布方式
中选公示、中选公告请登录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门户网站,进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http://www.sd-xs.com/bmpd/jmszftzgcjsglzx/index.html)查看。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选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将参选文件送达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逾期提交的参选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参选文件将不被接受。参选文件包括:
(1)参选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参选单位,提供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报告;
(3)拟投入人员一览表,包含项目负责人及其他拟投入人员的执业资格、职称、工程业绩、获奖等情况,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或合同关键页、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4)报价表;
(5)参选单位需提供近五年(2017年1月至今)完成招标代理服务的业绩、获奖情况,以及企业荣誉情况,提供的业绩、奖项、荣誉不超过三项,参考证明材料须附合同关键页、中标通知书、获奖证书等,中介机构自行选择最具代表性的业绩、获奖和荣誉,业绩、获奖和荣誉数量超过规定数量的,业主将按规定项目选取顺序靠前的业绩、获奖和荣誉。
(6)《项目采购需求书》要求提供的其他内容。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须提供原件或复印件(报价表须为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参选单位的合格与否,将由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决定。
2.参选单位代表提交参选文件时,需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身份证原件核对)。
3.参选单位如因违反市建管中心管理规定的,除必须按合同约定按时按质完成工作内容外,还须无条件接受市建管中心相关规定的处罚,若触范法律法规的,将报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市建管中心直接委托服务单位库内招标代理机构放参选的,须在2022年8月4日17时30分前书面报市建管中心批准同意,否则将按照《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直接委托服务单位清出暂行规定》处理。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750-3273842、邮箱:jmszftzgcjsglzx@jiangmen.gov.cn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750-3273842
地址: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508室
相关附件:
附件:1.项目采购需求书
2. 报价表(格式)
3. 蓬江区福泽园7幢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项目招标代理委托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