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执行《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现将《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5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联系人:谭艳雯 联系电话:3831959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
序号 | 审核事项 | 实施依据 | 事项类别 | 备注 |
1 | 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 | 行政处罚 | |
2 | 适用听证程序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四十二条 | 行政处罚 | |
3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决定后,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案件的强制执行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 | 行政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