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住建局、江海区住建水务局,市建筑业协会、市勘察设计协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我局在2018年1月对市直在建工程项目“江门市美术馆原址升级改建工程、江门市文化馆改造工程”开展“两场联动”检查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江门市美术馆原址升级改建工程、江门市文化馆改造工程”项目改造面积26009平方米,总投资约4592万元。建设单位是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施工单位是中建鑫宏鼎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是江门市建设监理顾问有限公司。检查当天,项目正在进行空调设备安装施工。
检查发现,该项目存在如下问题:
(一)施工单位中建鑫宏鼎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无正当理由不在现场履职。不落实管理人员在岗考勤工作。
(二)质量方面:未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及制定质量保证措施。
(三)安全方面:1、安全日志记录缺乏内容;2、电梯基坑未及时回填。
(四)勘察设计方面:1、该项目有正在进行的设计变更;2、缺设计技术交底文件。
(五)造价管理方面:1、有5份变更通知未完成变更手续;2、现场只提供了2017年7月-10月份的工人工资发放记录,缺近两个月的工人工资发放记录。
二、整改要求及整改情况
(一)检查组对施工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1、落实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并做好在岗考勤工作;2、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和制定质量保证措施;3、完善安全日志记录和及时回填电梯基坑;4、完善设计变更程序,补充设计技术交底文件;5、完善工程变更手续,及时发放工人工资。
(二)整改情况。经核查:施工单位对存在的问题已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落实建设工程主体行为责任,规范工程管理。建设单位应履行相关规定及要求,切实落实建设工程主体行为责任,规范工程管理,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的检查。
(二)自查自纠,举一反三。针对本次检查存在问题,施工单位应立即组织对本企业承接的所有工程项目展开全面的自查和整改工作,按规定配备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并保证其履行职责,特别加强起重机械人员的履职情况的核查,重视现场管理人员的质量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安全质量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三)落实监理职责。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工程项目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发现施工单位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力的,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市质(安)监站。
(四)落实用工实名制。施工单位应制定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劳务工实名制管理实施工作,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3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