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安管站,各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督水平、规范监督行为、提高监督效率,促进参建各方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我局按照江门市智慧城市建设统一部署,建设江门市智慧工地监管平台。现江门市智慧工地监管平台-监督执法子系统已建设完成,并上线启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执法子系统主要功能
监督执法子系统是江门市智慧工地监管平台的功能模块之一,系统主要功能包括安全监督和质量监督两大板块。安全监督包含项目派工、监督交底、监督计划、施工安全监督记录、整改通知书记录、停工通知书记录、中止恢复监督、复工申请、终止安全监督、监理报告功能;质量监督包含项目派工,监督计划、监督交底、日常监督(质量监督抽查记录,意见告知书列表,整改通知书列表,停工通知书列表,复工申请)、质量验收申请、监理报告、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监理检查功能。
二、监督执法子系统使用要求
(一)全市各级住建部门、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工作人员,以及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管理人员须认真学习监督执法子系统使用说明(附件1),熟悉系统的功能和操作。
(二)2024年4月1日监督执法子系统正式使用。自发文之日起各单位人员可登录智慧工地系统后,按照对应权限熟悉系统环境,试用系统功能。
(三)已自行建设房屋市政工程监督执法相关信息化系统的县(市、区),应梳理本地区业务系统数据,完成与智慧工地监管平台-监督执法子系统对接、信息交换共享、数据推送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工作认识。监督执法子系统的上线启用是提升我市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住建部门、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各参建企业要提高认识,抓好落实,确保平台真正发挥管理和监管的作用。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数据成果,进一步分析研判,改进监督方式方法。
(二)加强数据质量安全管理。全市各级住建部门、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各参建单位要按照“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对报送和共享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断提高数据完整性、可用性和时效性。数据使用方要加强账号管理,严格控制数据使用范围,防范泄露、滥用、篡改信息等行为。
(三)强化推广使用。我局近期将组织对各单位进行线上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内容另行通知。全市各级住建部门、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强宣传,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督促其熟练掌握操作要求,加强项目管理。
(四)及时反馈建议。全市各级住建部门要认真评估系统使用情况,将发现的系统功能缺陷、软件漏洞及改进意见及时反馈我局。
随着科技信息的不断进步,平台功能将不断完善,本通知所列的有关内容可能相应进行更新或补充,届时将以最新通知为准。
附件:监督执法子系统操作指引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29日
(联系电话:3831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