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民政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地名命名审核、审批”事项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为更好地把该事项嵌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链条,为企业提供便捷的审批服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推进全流程在线审批的通知》(建办〔2020〕97号)的要求,结合《江门市民政局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楼宇命名更名审批过渡期衔接工作的通知》(江门民函〔2022〕314号)的相关规定,拟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审批的“地名命名审核、审批”事项纳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下称“工建系统”)办理,推行从业务咨询到审批全流程在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3年5月1日起,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的命名事项纳入工建系统办理,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综合服务窗口负责纸质材料的收取和结果文件的发放。涉及改建的已申请项目代码的住宅区、楼宇的更名事项,可在工建系统办理,也可在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办理,不涉及改建的住宅区、楼宇的更名事项,保留在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审批。
二、住宅区、楼宇的命名办理流程包括批前咨询、正式申报、住建部门征询民政部门意见、出具审批结果等环节,其中批前咨询在工建系统会商服务子系统中办理,批前咨询和正式审批中住建部门征询民政部门意见均通过系统办理,系统操作详见《“地名命名审核、审批”事项系统审批操作手册》(附件1)。各级住建部门和民政部门的审批人员已配置工建系统账号,审批人员需尽快熟悉系统操作。
三、“地名命名审核、审批”事项申请材料和批复文件需上传工建系统,纸质材料可在事项申报时提交,也可以在领取批复文件时提交。各级住建部门需对综合窗口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指导综窗人员掌握材料审查标准。
四、“地名命名审核、审批”事项业务咨询阶段和审批阶段的承诺办理时间各为10个工作日,其中征询民政部门意见环节,民政部门需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
五、“地名命名审核、审批”事项在线申办网址详见附件4,请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尽快变更广东政务服务网上该事项的在线办理地址,并根据附件3更新材料清单。审批人员若有变动,请通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新增人员开通账号。
六、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需对企业做好线上申报的宣传指导工作,系统操作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
附件:1.“地名命名审核、审批”事项系统审批操作手册
2.“地名命名审核、审批”事项网上申报操作手册
3.“地名命名审核、审批”事项材料清单
4.县管权限的地名命名审核、审批网上办理地址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江门市民政局
江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3年4月25日
(联系人:容春琼,3871172;冯镜毓,383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