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相关项目的全过程管控,规范海绵城市设施的运行和维护,实现海绵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的规范化和精细化,结合我市实际,组织编制了《江门市海绵城市建设相关项目全过程管控工作指引》《江门市海绵城市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如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
江门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章)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