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招标人:
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企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信息登记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流程,提高招标效率,优化营商环境,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在我市招标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不再对省外建筑企业的人员进粤信息登记进行查验,同时,也不再作为投标人的评审和资格条件。各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修改相关的招标文件内容,请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及时做好指导和事中事后检查工作,推动项目招标活动顺利开展。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