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政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开启“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发展目标,统筹推进复工复产,着力聚焦民生实事,加快完成《法治政府实施纲要(2015-2020年)》各项任务要求,推进法治政府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一是抓好大学习。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新情况,我局通过举办集中培训班,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培训,对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领会做到分层推进、全面覆盖。我就还印发了《中共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切实发挥局党组关键少数和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学习常态化、党建引领规范化。
二是抓好大创建。我局先后制定了《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工作清单》等配套文件,扎实推进机关党建品牌示范落到实处。同时,结合我局局工作职能落实好市党建“十大专项行动”中党建促脱贫攻坚有关住房安全保障,党建促乡村振兴有关特色小镇建设,党建促生态文明建设有关住房城乡建设生态文明等相关工作,切实推进学习实效化、党建引领规范化。
三是抓好大落实。我局党组书记、局长林健生同志切实践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亲自推动法治政府大调研、亲自部署批示《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培训学习以及行政执法“两平台”落实应用,亲自专门过问督办“三项制度”建设和整改落实时间表,路线图,并在全局工作会议以及党组扩大会议上组织专题学法活动、部署法治广东、法治江门的考评迎检等工作,同时明确落实责任人、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疫情防控,统筹抓好复工复产
一是率先垂范,筑牢防疫堡垒。我局积极响应党中央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的号召,197名在职党员放弃春节休假,率先奔赴在战“疫”一线;1月30日开始,207人次志愿者踊跃报名分批次坚守23天参加蓬江和江海两区六个高速路口的联防联控值守;302人次志愿者坚守38天在结对良化东社区参加防疫工作,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是精准施策,加快复工复产。我局成立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制发了《江门市在建房屋市政项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关于全力做好房地产市场有关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疫情防控严格执行复工时间规定的通知》等政策措施,明确具体时限和要求,确保住建领域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不误,上下联动全覆盖。
三是持续发力,聚焦民生实事。我局积极落实市政府决策部署,紧抓建筑、房地产领域“全链条”协同复工,实现建筑工地复工时间、复工率和达产率处于全省前列。大力聚焦民生保障工程,推动减租政策落地,减免租金713.54万元,惠及租户899户。提高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支持各类外地人才在我市购买首套房,前三季度,我市公积金贷款同比增长近7成,有效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恢复。
(三)重视立法立规,探索管理新模式
一是立规先行,厚积管理经验。近年来,我局积极探索立规先行的管理模式。经统计,自2015年以来,以我局名义印发的和我局牵头起草、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计28份,内容涵盖招投标市场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保障性住房管理、公积金业务办理、物业管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等涉民生众多的管理领域。特别是印发施行的规范性文件经过实践的不断检验和完善,我局也积累了更多的管理经验,能够更好地将书本上的法和行动中的法有机结合,不断提高行业管理规范化和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是加强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我局制发了《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对规范性文件的组织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载体发布、归档备案、评估清理等程序要求作了更明晰的指引。我局还持续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工作。经初步统计,2017年共清理部门规范性文件195份,2019年共清理部门规范性文件7份。2020年1月至今,我局拟修订的部门规范性文件2份,拟废止的部门规范性文件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各1份。其中,拟废止文件的清理意见已报市司法局审查。
三是待条件成熟,上升为地方立法。截至目前为止,因立法条件成熟,由我局牵头起草的立法项目有3个,其中,《江门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门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早已印发施行,《江门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作为立法储备项目,待条件成熟后再提上立法议程。另外,我局参与起草的《江门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已于2020年12月1日正式施行。该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市从地方性立法的高度,强化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促进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合理利用,并在全省首创历史文化街区延伸保护制度和历史建筑退出机制,为做好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延伸保护提供法治基础。
(四)持续深化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继续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在去年制定并印发了5类项目流程图基础上,今年又制定了一般水利工程流程图,总审批时间控制在74个工作日。制定了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流程图,把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和施工许可阶段合并为一个审批阶段,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推行告知承诺制审批,与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并联办理,总审批时间控制在30个工作日内。优化了水电气外线工程并联审批流程,把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的审批时间压缩到5个工作日。
二是完善工建系统建设,促进政策变现。为持续推动数字政府改革,我局还不断完善工建系统功能配置,实现全流程线上办理,完成工建系统与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等24个省级、市级系统的对接,避免了办事人员在不同系统间来回切换录入信息,减轻了审批人员的负担。加强系统材料复用功能,系统内前一审批阶段已提交过的材料,后一审批阶段无需企业重复提交,同时通过推广电子证照应用,大幅减少申请材料的提交。
三是健全审批管理体系,机制运行顺畅。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模式,审批时间压缩明显,如施工许可阶段,从过去的42天,压缩至现在的20天;验收阶段由过去的单项验收需要33天压缩至现在联合验收10天办结。截止11月30日,综合窗口共办理7619个事项申报(3973个单项申报,3646个并联申报,3257个网厅申报),公共服务事项办件申报688个,联合验收166个。实行联合审图、多测合一,审图时间控制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联合审图业务1183笔,已有30个项目单位委托办理了“多测合一”,实现“一次委托、多测合一、成果共享”。
(五)加快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三项制度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执法主体资格管理。我局根据机构改革和人员调整情况,不定期对机关及事业单位执法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清理,组织全市住建系统新进执法人员、执法证换证人员参加省、市两级的专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截至2020年11月30日,我局及直属事业单位共有持证执法人员62人,人员退休或机构改革后,所属事业单位不具行政执法职责,共注销执法证67人。
二是加快推动行政执法“两平台”实施应用。我局印发了《江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快推广应用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实施方案》,明确应用推进时间表和任务落实分工。11月12日,我局特邀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工程师曾远辉就 “两平台”的上线实施和应用进行授课,深入浅出讲解PC端和移动端的实例展示、系统操作。截至目前为止,我局应用“两平台”录入行政检查案件5件。
三是以案卷评查为契机完善执法监督。为增强行政执法人员办案质量和执法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我局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暨《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培训学习、“两平台”执行情况反馈工作会议。结合评查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对照《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应用“两平台”的实施建议以及实际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建议等方面进行了通报,要求具有执法职能的科室高度重视,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切实推动三项制度落到实处。
(六)健全纠纷化解机制,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加强信访督办协调。我局认真贯彻信访工作责任制和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法定途径提出投诉请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实做好上级部门、市领导交办的事项,落实重复信访事项领导包案,做好国家件满意度评价件的回访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的各项信访维稳工作。截至2020年11月30日,我局共受理信访事项共1488件,已办结1474件,还有14件正在办理中,办复率99.06%。
二是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在调解纠纷方面,结合《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我局印发了《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调解委员会成员名单及工作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指导协调当事人妥善解决矛盾纠纷。在复议应诉方面,今年以来,我局作为复议机关收到的行政复议案件1件,复议决定维持。新收行政应诉一审案件2件,均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原告不服提起上诉,目前该两案正在二审审理阶段。
(七)强化普法宣传实效,切实践行普法责任制
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我局印发了《2020年度普法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把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工作和落实市普法办举办的江门市干部在线学法考试纳入考核指标。今年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邀请专家学者就《民法典》开展专题授课。还通过举办集中培训班、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月活动等多种形式,对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宪法学习宣贯等精神要义做到分层推进、全面覆盖。我局还积极刊发内部学法刊物法制专刊,通过以案说法和新规速递的形式加强法治培训。
二是积极践行“谁执法谁普法”。我局印发了《2020年度局务会议学法计划项目》,每季度安排一次,用于专门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工作意识和能力。还印发了《2020年普法责任清单》,将《民法典》纳入普法责任清单内容,并将普法责任分解落实到相关科室并在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结合“12.4宪法宣传周”,我局还积极开展“宪法进机关”“宪法进工地”“宪法进网络”等主题活动,加强住建领域普法教育,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制审核方面,特别是在规范性文件及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中,公平竞争审查按照“谁制定,谁审查”的原则进行,可能存在“判决规则随机应变”的风险。
二是执法数据录入方面,存在多平台重复录入问题,“信用”江门 “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数据采集系统等存在系统数据无法对接,但不同平台的录入数据又对应不同考核指标要求,无形中加重了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负担。
三是行政检查工作方面,特别是自《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施行以来,对行政检查提出了更具体更明确的工作要求,但实际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有待完善。
三、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建议及安排
一是建议在规范性文件及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中,尽快建立机关审查、外部复查制度,改变目前以内部审查为主的机制,提高公平竞争审查结论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二是建议加快省级层面关于物业管理、房地产交易和预售款监管使用等方面的立法,以应对住建行业管理不断涌现的新情况新变化新问题,切实推动地方治理方式转变和治理能力提升。
三是对照《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关于确保行政检查工作适应国家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互联网+监管”建设的有关要求,研究梳理2021年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行政检查信息化监管制度。
四是以《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及《关于推进全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为指导,推动执法中心下移,切实加强住建行政执法的统筹协调,依法调整实施县级行政执法权,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进一步配合做好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作用。
五是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两平台”全面覆盖应用,实现全过程上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确保第一时间将执法证件固化,实现执法规范化、信息化、案卷电子化,不断推动数字政府建设。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7日
(联系人:谭艳雯,联系电话:3831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