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建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粤建标函〔2019〕819号)》转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6日
(联系人:利小敏,联系电话:0750-383195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建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粤建标函〔2019〕819号)》转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6日
(联系人:利小敏,联系电话:0750-383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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