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社区创建行动以广大城市社区为创建对象,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社区设计、建设、管理和服务等活动的全过程,以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方式,推进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的向往。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作部署,根据《广东省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科学有序推进绿色社区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全市所有城市社区达到绿色社区创建标准。
一是建立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2021年以来,我市先后制定《江门市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和《江门市绿色社区创建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绿色社区创建评审制度,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成员单位包括19个市直部门和7个县(市、区)政府。各县(市、区)同步建立了合力推动绿色社区创建的工作机制。
二是强化指引,完善技术配套文件。
印发了《江门市绿色社区创建工作指引》、《江门市绿色社区评定办法(修订稿)》《江门市绿色社区创建评分表》,为各县(市、区)提供清晰的指引。
三是统筹资源,保障老旧社区创建。
结合老旧小区改造考评办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发改等部门开展实地检查督导,组织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和绿色社区创建三区四市交叉检查,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在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统筹考虑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创造宜居的社区环境。
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是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举措,接下来,我市将继续规范绿色社区管理,让绿色文明的生活理念在社区深入人心,持续巩固绿色社区创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