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某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挂靠案
【案情简介】
涉案项目施工单位开平市某市政建筑公司与个人签订挂靠企业资质证书协议,允许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承接了开平市某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并按照工程合同造价收取费用。
【调查与处理】
开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该项目启动调查工作。调查过程中,分别对施工单位总监吴某、经理余某进行询问,并收集施工单位工程清单、承包合同,认为该公司相关行为涉嫌出借资质证书,遂向开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移交,由开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依法查处。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六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由开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该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3684.78元,并处罚款10035.5元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