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建筑业协会、市混凝土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27个部门《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发〔2024〕74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深入推进质量提升行动,提升我市工程质量水平,我局制定了《2024年江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活动。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30日
(联系人:李公明,联系电话:3831676,电子邮箱:jmsjgk@163.com)
2024年江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27个部门《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发〔2024〕74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深入推进质量提升行动,提升我市工程质量水平,我局制定了《2024年江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方案》,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广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工作部署,紧紧围绕“质量月”活动主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质量第一,深入开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健全工程质量监管制度,全面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促进工程质量变革创新,持续提升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总体质量水平,为江门高质量发展贡献住建力量。
二、活动主题
加强质量支撑 共建质量强国
三、主要内容
(一)积极开展政策法规宣贯。全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建筑业协会、市混凝土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广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以工程质量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为主要内容,通过集中宣讲、辅导培训、座谈研讨、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推动各项政策法规宣贯落地落实,保障质量工作实效。
(二)广泛开展主题活动宣传。全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建筑业协会、市混凝土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要采取专栏、专版、专访、专题片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展示质量创新和质量提升成果。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指导工程建设各方主体通过制作“质量月”活动专题宣传资料、在工地出入口及办公场所电子显示屏投放标语、施工现场悬挂张贴标语(每个项目至少有1-2幅)、设置质量专题宣传橱窗等形式,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
(三)精心组织观摩交流活动。
1.我局将组织人员参加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的观摩交流活动,学习借鉴周边城市建筑工程项目先进管理经验。
2.在蓬江区保利琅悦项目举办我市2024年建筑施工“质量月”现场观摩交流活动,交流行业先进管理技术和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3.组织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参加住房城乡建设厅举办的全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广东选拔赛,引导我市建筑行业广大职工学技能、比本领、争先锋。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可根据属地实际情况,举办本辖区项目质量样板观摩、经验交流活动,集中展示建筑工程品质提升优秀案例,大力推行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建设,推广数字化管理,以及新技术应用、智能建造、装配式建造、绿色施工、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优秀施工工法应用等经验做法,进一步弘扬建筑工匠精神,鼓励参建企业加大质量管理投入和技术推广,促进我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建设持续稳定提升。
(四)开展住宅多发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以住宅工程防渗漏、防开裂、防脱落、防尺寸偏差等内容为重点,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多发问题治理。要强化源头监管,提升勘察设计质量,进一步规范和指导住宅设计中对于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工作;要强化施工过程质量管控,狠抓重点工序、隐蔽工程施工过程管理;要严格执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标准》,强化住宅工程验收监管;要通过云课堂、宣传册、短视频、观摩会等形式,加大对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措施的宣传力度,大力推广成熟适用的工艺工法,推动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取得突破性成效。
(五)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执法检查。全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围绕房屋市政工程质量监管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规范化管理等内容,认真开展一轮监督执法检查。
1.组织开展房屋市政工程用砂和混凝土质量、建材打假综合执法检查活动,进一步强化在建项目工程质量监管。
2.根据我局印发《2024年江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
(六)集中组织培训教育活动。我局将集中组织开展工程质量培训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我市房屋市政工程从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助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1.组织《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2024版)》培训,推进全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规范化、标准化,大力提升我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记录、收集、整理的质量水平。
2.组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业技术培训,提升我市从业人员检测业务能力及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推动我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平稳向好发展。
3.组织我市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技术培训,全面提升我市工作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提高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管理能力。
4.组织开展2024年混凝土企业绿色生产管理培训,指导混凝土企业申报省预拌混凝土企业绿色生产达标评价,推动企业积极创建高星级绿色生产搅拌站。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可结合实际需求,组织开展工程质量培训教育活动。
(七)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强化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根据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完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方案》及工程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制度等文件,进一步规范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检测行为,强化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检测监管。
2.修订整合竣工验收资料和档案验收资料目录。根据《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2024版)》《广东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2019版),修订整合竣工验收资料和档案验收资料目录,实现建设单位竣工验收资料存档、竣工验收资料监督抽查和档案验收资料“一次整理、多场合应用”,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4.推动市政道路工程“验收即移交”。根据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印发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监管工作要点,全力推动道路工程项目一次性验收并移交。
四、有关要求
(一)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切实加强对“质量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活动策划和组织实施,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加强宣传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质量月”活动。
(二)积极动员,全员参与。市建筑业协会、市混凝土行业协会要发挥协会行业引领的作用,充分调动建设、施工、监理、检测等企业的积极性,让企业在活动中唱主角。通过内容丰富多彩、宣传教育富有成效的活动,切实推动企业质量文化建设,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相关单位要将“质量月”活动作为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及时推广应用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智慧工地”数字化监管、智能建造、装配式建筑等方面的优秀经验做法。同时,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工程质量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力争在解决重点质量问题上实现新突破,有效推动全行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
(四)认真总结,按时报告。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明确1名联络员,及时报送活动期间好的做法。请于9月10日前报送2024年“质量月”活动方案、联络员回执(附件),10月9日前将“质量月”活动总结材料以及视频、照片等佐证材料,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我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