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房地产监测中心对2024年江门市市区房屋租赁市场租金调查服务项目进行公告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背景
房屋租金参考价是房地产市场价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建设部要求全国各地定期发布所在市的房屋租金参考价。江门市自2017年开始测定并发布年度房屋租金参考价,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房屋租金参考价在依法征收房屋租赁税,司法机关纠纷调处、消费者市场交易、公租房租金评定、评估机构房地产估价、开发商投资等均具重要意义。
二、供应商服务内容及成果
(一)内容
1.房屋租金参考价内涵
房屋租金参考价是指江门市辖区范围内(即: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会城街道),在正常市场条件下,按照住宅、商业、工业用途分类,依据地段相同价格相近的原则划分区片和路段均质地域,根据房屋出租情况设定总楼层、所在层、楼龄、建筑结构、设备、装修等标准,分别评估确定的某一估价基准日的平均租金。
2.评估基准日
2024年7月1日。
3.房屋租金参考价价格体系
表1江门市房屋租金参考价价格体系
4.房屋租金参考价测定的总目标
以江门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数据、中介公司实际成交数据、江门市住宅租金动态监测数据为主,江门市国税局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收数据、实地调研等数据为辅,测算江门市各区域、路段、楼盘的住宅、商业、工业用房在标准房地产状态下的租金参考价,逐步建立房地产租赁动态监测点、测算不同用途的租金指数,并对租金参考价时空分布规律进行研究,不断规范与完善房屋租金参考价测定的方法与流程,拓展完善江门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功能,逐步实现租金参考价测定自动化;在江门全面推广社区网格化管理后,探索按将三级区片划分与社区网格化划分数据进行信息共享,提高租金参考价的精细度。通过以上措施,及时准确地发布全市房屋租金参考价信息,为广大市民与有关机构服务。
5.房屋租金参考价测定的主要工作任务
(1)对原有租金参考价测定技术路线进行创新修订完善,需评估选取目前市场前沿通用的房地产估价数学模型适用到技术路线之中。
(2)完善租金参考价的区片划分,每年根据行政区划调整、道路更改、新增出租屋和其他实际情况变动对各级区片作相应调整。
(3)科学、全面测定年度市区住宅、商业用房(含商铺、公寓、办公用房)、工业用房项目或片区的租金参考价,优化现有的适用说明,形成完整的修正体系,为广大市民更好的参考租金参考价提供便捷。
(二)项目成果
2024年11月20日前提交成果报告(初稿)一式10份,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经专家评审论证通过的成果报告(终稿)一式20份及电子文档1份,具体包括:
1.租金参考价区片划分方案;
2.市区各住宅、商业、工业用房项目或片区租金参考价成果表及综合参考价测定报告。
三、服务时限要求
本项目服务期180天,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本项目采购合同自双方盖公章后生效。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供应商应当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新成立的企业应提供验资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供应商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税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五)供应商应当具有房地产估价贰级或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六)供应商应是已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登记,可供采购人选取。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服务。
五、付款方式
中标后,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确定支付方式及支付金额。
六、投标要求
(一)报价要求
项目采购资金概算为10.4万元(含税)。报价应为含税价,且不得超出项目概算。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装订、密封要求
1.供应商须按本公告附件要求编制提供投标文件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文件的正本及副本应分别装订。装订应采用普通订书机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由此造成松散、脱落的,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负。
3.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均须密封在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标注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供应商名称,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三)资料提交要求
1.供应商须按照要求提交本次投标有关资料(详见附件2)。
2.请有意向的单位于7月2日至7月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我中心提交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一路83号副楼三楼D区09室。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750-3831952。
七、其他
本项目评标结果将在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我中心将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上通过定点议价方式采购中标单位,并与中标单位签订采购合同。
附件:1.项目评分表
2.投标文件格式
江门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房地产监测中心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