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印发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建城〔2020〕68号)、《广东省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粤建节〔2021〕84号)、《江门市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等要求,经过组织发动、社区申报、街道推荐、各县(市、区)初核,市绿色社区创建联席会议共同审议及向社会公示,共确定35个社区为江门市绿色社区,现将社区名单公布如下。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印发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建城〔2020〕68号)、《广东省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粤建节〔2021〕84号)、《江门市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等要求,经过组织发动、社区申报、街道推荐、各县(市、区)初核,市绿色社区创建联席会议共同审议及向社会公示,共确定35个社区为江门市绿色社区,现将社区名单公布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