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 投诉项目 | 投诉单位 | 投诉人投诉内容 | 处理结果 |
1 | 江门五邑华侨华人博物馆改扩建工程-陈列展览工程(第二次) | 金大陆展览装饰有限公司 | 投诉第一中标候选人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最低条件,应予废标。第一中标候选人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却没有被废标,评标委员会专家打分已成既定事实,并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无法补救,应依法重新招标或重新评标。 | 经核查,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对其依法作出的评标结果予以支持。 |
2 |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重新招标) | 江门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投诉招标人招标过程程序失当、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而未否决。希望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评标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判定第一、二名中标候选人属于无效投标文件,否决其投标。 | 招标人招投标异议处理程序保障了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和招标项目的实施进度,且落实了招标人限期答复异议的义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暂未发现应否未否的情形,因此,对投诉人提出的主张不予支持。 |
3 | 江门市技师学院荷塘校区(一期)工程 | 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 | 投诉招标人在没有针对业绩问题和“黑名单”问题作专家评审,未作出客观、科学、详细分析的情况下,维持原来中标结果并发出中标通知书,此做法不妥。我司希望被投诉人和有关部门能够秉承公平、公正原则对此投标结果重新进行核查。 | 招标人在异议处理过程中已就有关内容进行核实,并对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处理。经核查,未发现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及复核中存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情形,评标委员会依法作出的评审结果有效。因此,对投诉人的主张不予支持。 |
4 | 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投诉第一中标候选人提交的投标标资料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应属于无效投标。 | 经核查,第一中标候选人提交的投标资料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作出的评审结果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