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房地产评估机构: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粤建房〔2013〕26号)、《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的通知》(江建〔2017〕108号)等文件有关要求,为做好2022年江门市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备选名单申报和公布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意向申报列入《江门市2022年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备选名单》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请按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有关管理规定完成网上进驻手续,未完成有关手续的我局不予受理申报。
二、有意向申报的房地产评估机构需向我局提交以下资料电子版扫描件:1.列入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备选名单申请书;2.营业执照;3.评估机构基本情况(包括专职评估人员配备情况等);4.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5.房地产评估业务无不良执业记录证明。以上资料需盖有申报评估机构公章。
三、各有意向申报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请于2022年3月17日前将上述资料统一发送至我局指定电子邮箱完成资料提交,逾期不再受理并视为放弃申报。经核准申报资料符合条件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我局列入《江门市2022年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备选名单》并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3日
(提交资料电子邮箱:f3831642@163.com,联系人:钟女士,联系电话:3831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