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辖管公房的维修与养护工作,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辖管房屋修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市住建局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公开招标的方式,从11家投标单位中确定了江门市蓬江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协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台山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鹤山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辖管公房维修养护工程服务单位。
10月22日,市住建局房屋管理科召集市区公房管理中心、市历史街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上述4家中标单位负责人召开会议,研究落实新一轮直管公房维修养护工程管理工作。会议就新一轮辖管公房维修养护工程服务合同签订,做好新旧承包服务单位的工作衔接等事项进行具体布置,并对做好新一轮辖管公房维修养护工程管理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各房屋管理单位、维护工程服务单位要强化管理,切实做好公房维护工程质量、造价、工期、安全“四个控制”,尤其要把好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关口。二是房屋安全应急与抢险工作是公房管理十分重要的一环,各维护工程服务单位须进一步完善应急物资的储备,定期组织应急抢险演练,确保能处于随时工作状态。特别是新入选的工程服务单位要尽快建立应急抢险队伍和相应的应急抢险物资储备仓库。三是大部分公房处于人流、物流比较密集的地方,各维护工程服务单位施工时要加强文明施工管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文明。四是强化绩效考核和督查工作。房屋管理单位要加强对房屋维护工程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认真做好记录,每年形成对各房屋维护工程服务单位绩效考评的书面报告,为规范局辖管公房维护工程管理工作提供支持。(房屋管理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