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所属辖区 | 申请人 | 类别(关系) | 身份证号码 | 工作单位 | 居住地址 | 家庭成员人数 | 家庭人均月收入(元) | 申请保障方式 | 低保、低收、特困证号 | 退役优抚对象、 残疾人家庭、单亲妇女家庭 | 人均自有产权面积(㎡) | 租住公房所属房管所 | 备注 |
1 | 白沙 | 徐纬安 | 申请人 | 452402********3316 | 京环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惠泽园9幢801 | 4 | 1400.8 | 实物配租 |
|
|
| 55.95㎡ | 三房一厅 |
徐丽华 | 父女 | 451102********3326 | 学生 |
徐丽媛 | 父女 | 451102********3328 | 学生 |
徐绥航 | 父子 | 451102********3313 | 学龄前儿童 |
经审核,以上1户家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外来务工公租户资格保障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20天。如有单位或个人对公示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有异议的,可以书信、电话等形式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地址:江海一路83号,举报电话:3831626)举报。举报人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和具体举报内容,否则将视为无效举报。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江门市民政局 |
2021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