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通单位网上业务
在我市已开立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并正常缴存的单位,单位经办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申请表》一式一份,到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办理单位网上业务,用户和密码以短信形式发至单位经办人手机。
2.操作步骤
单位经办人登录http://jmgjj.jiangmen.cn:20624/wsyw,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后,点击“登录”,就可以进入单位网上业务主页面,经办人可以根据自己单位的需要,进行相关业务操作。
单位网上业务登录界面:
图1-1
单位网上业务主页面:
图2-1
3.单位账户业务-单位信息变更
3.1功能说明
选择单位信息变更-录入单位变更信息-系统校验变更信息-校验通过的,变更完成、生成业务凭证;校验不通过,弹框提示。
3.2界面说明
如图3-1所示。
可查看单位变更前的信息,且可对变更后的数据进行编辑。
图3-1
3.2操作说明
(1)录入需要变更的内容,若无需修改。
(2)“法人联系电话”需要匹配手机号码,输入字符“15912345678”。
(3)点击确认,系统自动审批通过,返回操作成功,并生成业务受理编号,可打印单位信息变更受理凭证。
4.单位账户业务-密码修改
4.1功能说明
选择密码修改-录入新密码-确认密码-发送手机短信校验通过的,提交后密码修改成功;校验不通过,弹框提示。
4.2界面说明
如图4-1所示。
进入页面,录入新密码以及确认密码,通过手机验证码校验通过后,点击“确认修改”按钮,提交成功,则密码修改成功。
图4-1
4.3操作说明
(1)录入新密码,字符8位,数字+字母组合,若不是,则需提示“密码必须8位数字与字母的组合”。
(2)确认密码,若与录入的不一致,则提示“两次密码输入不一致”。
(3)点击发送验证码,手机收到后,录入验证码。
(4)点击确认修改,系统校验通过,返回修改成功。
5. 个人账户业务-个人开户
5.1功能说明
录入/导入开户信息--系统校验、发送身份信息验证中心校验录入信息是否唯一、正确--验证不通过的,返回录入步骤;验证通过的,提交确认--生成业务流水,打印业务凭证-办结。
5.2界面说明
如图5-1所示。
图5-1
5.3操作说明
(1)录入字段:证件类型(下拉选框: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台胞证、外国人居住证、军官证、其他)、缴存基数、个人比例;单位比例、单位缴存额、个人缴存额自动带入。
(2)可导入EXCEL:校验单位登记号、 缴存人数、 总汇缴额,比例、单位个人汇缴额等,将不符合的信息显示成EXCEL错误文件。
(3)完成所有人员录入,点击保存按钮,保存数据,然后点击确认,生成流水号,并可打印凭证,该笔业务办结,否则返回录入界面。
(4)若录入错误,选择录入错误信息,点击进行修改或者删除记录。
5.4注意事项
(1)证件号码是否有重复开户的情况,有则提示“重复的证件号、姓名”并不予通过。
(2)‘个人缴存基数’会检验是否在上下限之间,不在则提示:超出上下限范围:XXX-XXX,请重新输入。
(3)‘手机号码’要校验必须是11位数字。
(4)不同姓名但同一证件号已在系统开设个人账户时,不允许在网上开户。
(5)同一姓名和证件号若已在系统开设个人账户,不允许再次开户,并提示已开户。
6.个人账户业务-封存/启封
6.1功能说明
录入/导入 封存/启封 信息-系统校验信息是否唯一、正确--验证不通过的,返回录入步骤;验证通过的,提交确认--生成业务流水,打印业务凭证-办结。
6.2界面说明
如图6-1所示
图6-1
6.3操作说明
(1)录入证件号,系统校验是否存在该证件号,若存在,系统自动显示该证件号下相关信息,
(2)点击保存按钮,保存记录。可对同一个单位的多条职工进行批量操作。同一笔业务可以有启封和封存数据一起办理。
(3)办理封存业务,可查看该单位所有需要封存人员并选择。
(4)完成录入后,点击保存,对应原封存人员保存到“启封”分页,原“正常”人员保存到“封存”页面。
(5)如果按导入EXCEL,则可导入职工明细,导入完毕要校验数据正确性,不正确的要列出所有问题的数据,并要求修改后重新导入。对于导入数据校验并进行提示错误信息。
(6)完成所有人员封存/启封,点击确认,业务上报至系统,并自动审批生成流水号,并可打印凭证,业务办结。
6.4注意事项
(1)选择录入职工个人账号时,系统校验系统名下是否存在录入的个人账号,若不存在则提示:职工个人账号不存在;若存在则自动显示职工信息
(2)导入EXCEL文件需校验单位账号、 启封人数、 封存人数是否一致;校验姓名、证件号、证件类型、公积金账号是否存在,是否为本单位的职工。且需校验变更状态是否正确。
7.个人账户业务-本地转移
7.1功能说明
个人账户业务--本地转移,录入本地转移信息-系统校验信息是否正确--验证不通过的,返回录入步骤;验证通过的,提交确认--生成业务流水,打印业务凭证-办结。
7.2界面说明
如图7-1所示
图7-1
图7-2
7.3操作说明
(1)录入转出单位登记号,自动带入转出单位名称,若不正确则提示“请输入正确的转出单位登记号”;
(2)点击“…”,弹框后(如图7-2),必须通过证件号码和姓名,搜索出人员,点击“确定”按钮,选择完成。
(3)选择完成后,自动关闭弹框,并且带入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公积金账号、汇缴年月。
(4)点击“保存”按钮,自动保存一条记录。可弹框选择多条同一转出单位的用户进行转入处理。
(5)选择一条或者多条记录,点击“删除”按钮,提示“是否删除这条内部转移信息!”,选择确定则可以将不需要的数据删除。选择取消,则取消删除。
(6)保存完成后,点击“确认”按钮,提示“是否确认上报?”,确定则上报,业务上报至系统,并自动审批生成流水号,弹框提示“办理成功”,点击“打印预览”,可查看和打印凭证,业务办结。若点击“取消“则不上报。
(7)如果按导入EXCEL,则可导入职工明细,导入完毕要校验数据正确性,不正确的要列出所有问题的数据,并要求修改后重新导入。对于导入数据校验并进行提示错误信息。
7.4注意事项
(1)转入用户必须是封存账户;若不是,则提示“该职工不是封存状态,不能办理”;
(2)弹框选择人员时,默认不显示查询结果。录入正确查询条件后,才显示人员。录入错误则提示“查无此人”。
(3)批量转入必须是同一转出单位。
(4)导入EXCEL文件需校验转出单位登记号、 转入单位登记号、转移职工人数是否一致;校验姓名、证件号、证件类型、公积金账号是否存在,是否为转出单位的职工。
8.缴存业务-汇缴申请
8.1功能说明
单位汇缴申请流程:点击“汇缴申请”-确认汇缴信息是否正确-确认申请。
8.2界面说明
如图8-1所示
图8-1
8.3操作说明
(1)选择汇缴方式:主动托收/暂存款。
(2)选择主动托收时,显示付款银行、付款账号、付款账户名称;
(3)点击汇缴清册,查看当次汇缴明细。
(4)点击确认,自动保存上报,且系统自动审批,然后可以到支付确认界面进行支付。
8.4注意事项
(1)申请后提示到支付确认界面进行支付。
(2)单位网上汇缴业务办理上分为“汇缴申请”、“支付确认”。
(3)汇缴申请确认后在汇缴支付前可取消申请。
(4)提交汇缴申请时,若存在未复核的数据,则提示“必须将本单位下未复核的汇缴、补缴、暂存款转移或暂存款退回业务先复核完,请先检查!”
(5)检查单位当前缴存职工的单位缴存比例是否统一,不统一的不能汇缴。校验单位缴存职工缴存基数和个人缴存比例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如果不是不能汇缴。
(6)如果单位选择了定期托收汇缴,则汇缴界面限制操作,弹出提示:已办理定期托收汇缴,不能手动操作汇缴业务。
(7)如果选择暂存款汇缴的,汇缴金额不能超过暂存款余额。
(8)汇缴金额自动计算且不可修改,付款银行和付款账户自动显示托收银行及账户;
(9)办结前,与该笔汇缴业务涉及的人员不能办理提取、外部转出等,该单位不能办理下次汇缴、缴存比例修改、启封、封存等。其他业务确认提交时,校验提示“本单位有未复核的汇缴业务!”
(10)“确认”按钮:点击该按钮,需校验信息是否已录入完毕。是则申请成功,否则提示:请选择。
(11)汇缴方式:主动托收、暂存款
9. 缴存业务-补缴申请
9.1功能说明
点击“补缴申请”,录入补缴信息,或导入清册,点击‘保存’,确认补缴信息是否正确-确认-转入支付确认页面。
9.2界面说明
如图9-1所示。
图9-1
9.3操作说明
(1)录入证件号码(或公积金账户)回车、选择补缴原因(下拉,包括:漏缴补缴、缴存调整补缴)、选择补缴年月、补缴金额(自动计算显示,缴存调整补缴时可修改)。
(2)点击保存,保存至下列表。
(3)点击确认,提示:“是否确认上报”,点击“取消”则取消上报。点击‘确认则上报至系统,业务转至单位所在管理部待审批,待审批通过后,到支付确认页面确认,完成补缴。点击“取消”则取消上报。
9.4注意事项
(1)只能办理单位成立日期之后的补缴。
(2)漏缴补缴的补缴金额不可修改,系统自动计算,缴存调整补缴的补缴金额可修改。
(3)先填补缴原因,才能录入补缴时间。
(4)补缴申请提交后管理部审批前,可取消补缴申请,但管理部审批通过后,不可取消补缴申请。
(5)导入确认可对导入数据的格式、补缴额等进行校验,并清晰显示校验结果,显示具体有误项及错误原因。
(6)“确认”按钮:点击该按钮,提示:是否确认上报?点击是则提示:申请成功,请等待审核,否则返回录入界面。
10.缴存业务-支付确认
10.1功能说明
主动托收、暂存款汇缴/补缴的数据核对无误确认后进行分配,业务办结。
10.2界面说明
如图10-1所示。
图10-1
10.3操作说明
选择一条记录,支付状态为“未审核”时,则不可确认提交,会提示,“当前状态不可支付”,可以‘取消确认’办结业务。
如果状态为“待支付”,才能点击“确认”,点击确认操作成功后,提示可打印凭证。
10.4注意事项
(1)汇缴支付方式:主动托收、暂存款。
(2)支付状态在“未审核”时,可点击“取消确认”,提示“取消支付确认吗?”,点击“确定”,取消该笔业务,业务办结。
(3)对于“已审核,未支付”状态的数据,点击“取消确认”按钮,则提示“当前状态不可取消确认”。
(4)补缴复核通过后,点击“确认”按钮,弹框提示“支付确认成功”。
(5)补缴支付时,若暂存款不够支付,则提示“暂存款不够分”,若暂存款够用,则提示支付成功,弹框可点击打印凭证。点击可预览打印受理凭证。
(6)有多条待支付记录时,只能逐条选择待支付记录进行操作。
11.缴存业务-支付记录查询
11.1功能说明
默认查询日期为当前日期-显示当前日期的汇补缴记录-选择开始日期、截止日期-显示起止日期的全部汇/补缴记录。
11.2界面说明
如图11-1所示。
图11-1
11.3操作说明
录入或修改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可查询出查询条件内的支付记录。
11.4注意事项
“查询”按钮:录入起止日期,点击该按钮,可查询时间段内的所有汇补缴业务;(含成功、失败记录);
12.缴存业务-年度缴存调整
12.1功能说明
导入年度调整数据-系统校验导入信息是否正确-校验通过的,申请调整操作成功,待单位对应的管理部审批。
12.2界面说明
如图12-1所示。
图12-1
12.3操作说明
(1)导入EXCEL、自动校验。
(2)选中一条记录,点击“删除”可删除该条数据。
(3)点击确认,系统提交列表数据至单位所在管理部待审批,审批完成后办结。业务受理凭证可以在‘业务受理查询’页面打印。
12.4注意事项
(1)当年新开户和新调入职工不允许缴存基数调整,请按原缴存基数上报。
(2)只能调整正常状态的职工。
(3)单位汇缴当年6月份后可调整缴存基数和比例;
(4)“导入EXCEL”按钮:可以导入年度缴存批量导入表,对导入数据的校验清晰显示结果,显示具体有误项及错误原因。
(5)“确认”按钮:点击该按钮,若存在错误,则提示错误文件,若已录入且校验通过,则提示:是否确定提交?是则提交信息,返回提交结果,否则返回录入界面。
(6)EXCEL数据成功导入后,可在界面显示导入的数据,成功提交后即清空数据;可在业务受理查询中查询调整情况和补打业务凭证。
(7)年度缴存调整一年只能调整一次,再次提交时提醒一年只能调整一次。
13.信息查询-单位信息查询
13.1功能说明
点击进入单位基本信息查询-可显示查询结果。
13.2界面说明
如图13-1所示。
图13-1
14.信息查询-个人信息查询
14.1功能说明
点击进入个人基本信息查询-可显示查询结果
14.2界面说明
如图14-1、图14-2所示。
图14-1
图14-2
14.3操作说明
显示正常和封存状态职工的缴存信息。包括,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公积金账号、手机号码、所属区县、账户状态,开户日期、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单位缴存额、个人缴存额、缴存额、缴至年月。
15.信息查询-业务受理查询
15.1功能说明
查询单位在公积金中心办理的各业务进度情况。
15.2界面说明
如图15-1所示。
图15-1
15.3操作说明
(1)录入查询条件:受理日期、业务类型、业务状态;查询结果: 详情(操作按钮)、业务受理编号、业务流水号、业务类型、业务状态、记账日期、汇缴年月、发生金额、发生人数、备注信息、来源渠道、操作时间、操作人员、审批时间、审批意见;
(2)点击一条记录中的“详情”,可查看对应业务申请的信息(不可编辑)。
(3)选择一条记录,点击‘打印凭证’,可以对在单位网上业务申请的业务受理凭证进行补打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