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2024年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新会分局医保基金监管专项检查补充辅助服务项目
二、项目开展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具体时间以合同为准)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根据新会分局基金监管实际工作需要,对拟检查的对象进行大数据智能筛查,分析存疑问题。
1.辅助开展住院数据筛查的专项检查。根据上级部门下发的可疑数据,对可疑数据进行分析,新会分局将对分析后的疑似违规的数据进行研判,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检查的辅助服务。
2.辅助开展新会区医保基金监管专项检查。筛查定点医疗机构高频次住院等情况的可疑数据进行分析,将分析后的疑似违规结算数据,新会分局将对分析后的疑似违规的数据进行研判,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辅助服务。
(二)服务商在开展检查服务过程中发现的疑似违规或违法情况,应及时辅助新会分局做好后续处理工作。
四、资质要求
提供医疗保障专家劳务服务项目的供应商应具有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配备一定专业医学知识背景的工作人员,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五)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六)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七)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八)前3年内或自成立之日起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无非正常退出承接我市购买服务项目的行为,年检或年度考核合格,社会信誉良好;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项目预算及结算方式
(一)本次项目经费总预算不超过14.06万元。
(二)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
六、服务商提供材料
根据评分标准提供相关材料。重点提供:
(一)报价材料。
(二)单位资质情况。
(三)拟安排的服务团队专业水平、服务人员配置情况等材料:1.近三年参与同类项目情况,取得的荣誉或成果等;2.配置服务人员的专业学历、技术职称等。
(四)单位设施水平:房产证或租房合同、行驶证或租车合同等佐证材料。
(五)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份正本2份副本,首部和尾部加盖响应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需注明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七、采购方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新会分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冈州大道中12号
联 系 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0-6631997
八、公告及报名时间
公告及报名有效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10月18日(3个工作日),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新会分局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