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估概况
1.名称:江门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评估结果公示
2.内容:符合申请条件的医疗机构按评估规则开展评估
3.作用:确定江门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
4.公示方式:网上公示
5.结果公示日期:2024年10月15日
6.公示结束日期:2024年10月23日
二、评估意见
现将评估小组给出的评估意见和拟确定为定点医疗机构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评估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们提出意见,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50-323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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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