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打击欺诈骗保行为,进一步提高定点医药机构医保便民服务质量,持续提升基层医保经办人员业务水平能力,市医保局江海分局拟举办2024年江海区医保业务专题培训,对全区两定机构医护人员、各街道和社区(村居)医保经办人员进行培训,现面向社会公开采购服务协助开展培训工作。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江海分局2024年医保业务培训服务项目。
(二)采购主体: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江海分局。
(三)项目服务期限:2024年9-10月(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四)项目内容和服务要求:举办医保业务培训3场次,对象为江海区两定机构医护人员、各街道和社区(村居)医保经办人员,其中面向两定机构医护人员2场次、基层医保经办人员1场次,合共培训人次不少于680人;培训主题为医保基金监管、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以及医保经办业务;培训完成后,服务方需向采购方提供满意度调查问卷回执等资料。
(五)项目费用及结算方式:本项目最高限额为3.5万元(含税)。项目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场租费、授课费、资料费、服务费、影像资料录制编辑费等,最终购买服务价格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本项目资金结算方式及其他具体细节条款在双方签订合同内商定。
二、项目采购方式
项目通过江门市医疗保障官网发布采购公告,在规定的时限内接受服务商报名并登记。由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江海分局政府采购遴选小组根据服务商资质、过往案例、市场口碑、报价等进行综合评价,确定1家作为中选服务商并公示采购结果。
三、服务商资格要求
(一)服务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服务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四、响应报价的相关材料、方式及截止时间
(一)报价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2.单位资质、基本情况简介;
3.过往参与案例;
4.报价明细表;
5.合同草案。
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份正本2份副本,首部和尾部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需注明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二)响应报价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14:30-17:30),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将不被接受。
(三)递交资料地点: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江海分局(地址:江门市江海区崇德路15号)。
五、服务商违约责任
服务商须对采购方任何有关的资料保密,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服务商存在以下违约行为则终止合同,赔付采购方全部预付资金:
(一)不接受采购方的考核;
(二)服务态度恶劣,给采购方造成了严重影响;
(三)没有按照采购方要求的数量、质量、时间和内容完成服务,经双方协调还是不能按时完成;
(四)中选后将服务项目外包其他单位;
(五)不服从采购方对数据安全的管理要求,未经采购方同意,直接或间接以告知、公布、发布或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本项目的有关数据。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女士,联系电话:0750-3898710。
特此公告。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江海分局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