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江海区医疗保障政策法规宣传覆盖率,切实提高群众对医疗保障扶贫政策,特别是医疗救助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我局计划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进村入户对收入型医疗救助对象(民政低保、低收、特困等)开展医疗救助政策精准宣传,欢迎有意向的服务单位积极响应,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江海分局2024年度进村入户宣传医疗救助政策项目。
二、项目服务期限
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三、项目采购方式
项目通过江门市医疗保障官网发布采购公告,在规定的时限内接受服务商报名并登记。由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江海分局政府采购遴选小组根据服务商资质、活动方案、过往案例、市场口碑、报价等进行综合评价,确定1家作为中选服务商并公示采购结果。
四、项目内容和服务要求
通过开展进村入户的方式,对江海区收入型医疗救助对象(民政低保、低收、特困等)开展医疗救助政策精准宣传。
(一)对江海区重点人员进行入户宣传并解释医疗救助政策,范围覆盖江海区低保、低收入、特困供养、分散供养孤儿、及低边等困难群众家庭户,累计走访的家庭不少于484户(其中低保350户、特困117户、分散供养孤儿7户、低边10户);
(二)定制及印刷带有医保特有元素的宣传物料,用于入户宣传等特定情景进行精准宣传,具体如下:
(三)入户时每户家庭送无纺布袋1个,内有宣传医保基金安全的纸巾两盒,围裙1条,毛巾1盒(2条),折叠雨伞1把,医疗救助政策宣传单张1份等。
五、项目费用及结算方式
此次项目费用最高限额为3.9万元(含税),费用包括服务费、宣传物料制作费等,最终购买服务价格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项目结算方式:本项目资金结算方式及其他具体细节条款在双方签订合同内商定。
六、服务商资质及要求
本项目对入户宣传服务商的资质及履职要求如下:
(一)需在江海区民政部门注册认可的、从事社会工作服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并且登记的业务范围中要与本项目服务内容相关;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公信力以及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能力,至少配备2名全职持证社工;
(三)具备相应的专业服务能力,拥有从事社会宣传工作的经验;
(四)具有在江海区外海、礼乐、江南街道开展走村入户,以及服务困难群众的经验;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服务。
七、响应报价的相关材料、方式及截止时间
(一)报价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2.单位资质、基本情况简介;
3.拟安排的服务团队成员资质情况、专业方向、取得的成果或荣誉等材料;
4.报价明细表;
5.进村入户宣传医疗救助政策合同草案。
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份正本2份副本,首部和尾部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需注明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二)响应报价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14:30-17:30),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将不被接受。
(三)递交资料地点: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江海分局206室(地址:江门市江海区崇德路15号)。
八、违约责任
服务商须对任何有关服务对象的资料保密,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不得超过采购方委托的服务范围。服务商存在以下违约行为则终止协议,余款不再支付:
(一)不接受采购方的考核或抽查;
(二)服务态度恶劣,给采购方造成了严重影响;
(三)没有按照采购方要求的数量、质量、时间和内容完成服务,经双方协调还是不能按时完成;
(四)中选后将服务项目外包其他单位;
(五)不服从采购方对数据安全的管理要求,未经采购方同意,直接或间接以告知、公布、发布或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本项目的有关数据。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小姐,联系电话:0750-3838986。
特此公告。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江海分局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