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2024年江门市医保基金监管家庭病床专项检查辅助服务项目
二、实施时间
2024年7月至10月。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1.按照江门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工作需要,对江门市12家开展家庭病床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家庭病床的结算数据(含撤床、在床数据)进行分析,并辅助江门市医疗保障局开展家庭病床专项检查。
2.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场地、人员、检查用车、食宿、交通等后勤保障,并根据检查情况出具检查反馈报告。
3.供应商在开展检查服务过程中发现的疑似违规或违法情况,应及时辅助江门市医疗保障局做好后续处理工作。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服务。
四、服务方资格要求
(一)服务方应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良好的信誉。
(二)服务方具有3年及以上医疗、生育保险经办项目经验;
(三)有在省内地级市成功开展现场辅助检查服务的经验。
五、项目投标最高限价
项目按约定总资费、服务对象人数进行支付结算。支付服务付费标准:按不高于100元/人的标准,服务总人数不高于462人(即最高限价4.62万元整)。
六、项目合同款支付方式
项目服务费用分两期付款,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签约金额的70%,同时成交供应商需提供等额正式发票;余下的项目费用,待检查服务完成,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15日内按照项目实际服务人数量拨付剩余资金;超出服务总人数的部分不结算;服务总人数未达到上述人数要求的,按实际服务量结算费用。同时成交供应商需提供等额正式发票。若有异议,则协商进行结算。
本项目采用财政资金,采购人在上述及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财政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因采购人、成交供应商、财政或上级主管部门等原因导致的支付延迟,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提供材料
投标供应商根据资质要求和评分标准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投标供应商资质情况;
(二)投标报价单;
(三)拟安排的服务团队成员资质情况、专业方向、取得的成果或荣誉等材料;
(四)项目合同草案;
(五)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投标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份正本2份副本,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需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八、验收方式
在完成服务内容后的5个工作日内,服务方可提出验收申请。服务方提出验收申请前,应至少完成并提供采购方认可的相关资料,同时要满足以下的条件:
(一)服务方已完成相关服务。
(二)服务方提供2024年江门市医保基金监管家庭病床专项检查辅助服务的完成情况,并经采购方审核同意;提交的有关验收材料经采购方核定后方可进行项目验收。
九、违约责任
服务方须对采购方任何有关的资料保密,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服务方存在以下违约行为则终止合同,赔付采购方全部项目支付资金:
(一)不接受采购方的监管。
(二)服务态度恶劣,给采购方造成了严重影响。
(三)没有按照采购方要求的数量、质量、时间和内容完成服务,经双方协调还是不能按时完成。
(四)中选后将服务项目外包其他单位。
(五)不服从采购方对数据安全的管理要求,未经采购方同意,直接或间接以告知、公布、发布或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本项目的有关数据。
十、采购方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三路8号9楼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750-3992985
十一、公告时间
有效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12日(3个工作日),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