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广大市民更深入了解医疗保障政策,打击欺诈骗保行为,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我局通过公开采购方式购买媒体宣传服务项目,通过电视、电台等服务渠道对医疗保障政策及医疗保障基金安全使用等工作进行广泛宣传。
一、项目名称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新会分局线上宣传项目
二、项目服务内容和要求
通过编制电台小栏目进行宣传活动,将医保政策信息解读、医保知识科普、医保改革热点问题以及案例分析等编辑成约20期,每期2分钟左右的小栏目《医保保安康》,逢周一到周五播放,每日播出3次,播放期约为36周。
三、项目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四、项目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
此次项目费用最高限额为3万元。
项目结算方式:本项目资金结算方式及其他具体细节条款在双方签订合同内商定。
五、项目服务供应商资质及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江门”(http://xyjm.jiangmen.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三)具备相应的专业服务能力。
六、确定服务商
本项目属于自主采购项目。通过在江门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发布项目采购公告,在规定的时限内接受服务商报名并登记。由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新会分局政府采购工作小组依据服务内容、报价、资质等条件进行综合评议,确定一家作为服务商。
七、递交报价的相关材料、方式及截止时间
(一)报价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项目报价表及报价明细;
3.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提供服务的相关佐证材料;
4.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以上材料必须提供1份正本2份副本,加盖服务方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需注明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并加盖服务方公章。
(二)递交报价文件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将不被接受。
(三)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新会分局(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冈州大道中12号)。
八、违约责任
服务方须对采购方任何有关的资料保密,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服务方存在以下违约行为则终止合同,赔付采购方全部项目支付资金:
(一)不接受采购方的考核。
(二)服务态度恶劣,给采购方造成了严重影响。
(三)没有按照采购方要求的数量、质量、时间和内容完成服务,经双方协调还是不能按时完成。
(四)中选后将服务项目外包其他单位。
(五)不服从采购方对数据安全的管理要求,未经采购方同意,直接或间接以告知、公布、发布或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本项目的有关数据。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750-6631683。
特此公告。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新会分局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