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估概况
1.名称:江门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评估结果公示
2.内容:符合申请条件的药店按评估规则开展评估
3.作用:确定江门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
4.公示方式:网上公示
5.专家评估日期:2024年3月29日
6.结果公示日期:2024年4月3日
7.公示结束日期:2024年4月12日
二、评估专家评估意见
评估专家名单:刘景文、叶旺生、邢海宾、张丽明、朱美笑、郑婷婷、黄永欣
评估意见:
现将经评估专家组给出的评估意见和拟确定为定点零售药店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评估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江门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江海分中心提出意见,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50-3898680
通讯地址:江门市江海区崇德路15号华发四季公共服务用房101、202、111和112室(江门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江海分中心)。
邮政编码:529000
电子邮箱:jmsybsyglzxjhfzx@jiangmen.gov.cn
江门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