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江海分局2024年上半年医保基金监管专项监督检查辅助服务项目
二、服务期限
6个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按照我局基金监管工作需要,对辖区内不少于5家医疗机构疑点数据进行分析,服务商将分析后的疑似违规结算数据反馈我局,并辅助我局开展专项检查;
(二)按照我局2024年上半年度医保基金监管专项检查工作需求,每次专项检查配备至少9名工作人员参与专项检查,其中:1.专家7名,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医疗专家(临床、病案、检验)、财务专家(物价收费、药剂、设备)、信息专家等;2.除专业人员外另需配备至少2人参与辅助专项检查。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检查用车、工作用餐、交通等,并根据检查情况出具检查反馈报告;
(三)服务商在开展检查服务过程中发现的疑似违规或违法情况,应及时报告并辅助我局做好后续处理工作。
四、服务方资格要求
(一)服务方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良好的信誉,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能是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仍在处罚期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购;
(二)具备在国内、省内辅助有关医保部门开展专项检查、交叉检查辅助服务的经验。
五、验收方式
在完成服务内容后的5个工作日内,服务方可提出验收申请。服务方提出验收申请前,应至少完成并提供采购方认可的相关资料,同时要满足以下的条件:
(一)服务方已完成相关服务;
(二)服务方提供相关检查报告及相关数据和其他有关资料,并经采购方审核同意;提交的有关验收材料经采购方核定后可进行项目验收。
六、项目经费
本次项目经费总预算4.58万元。
七、公告时间及报价文件要求
(一)报价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将不被接受;
(二)根据评分标准提供相关材料。重点提供:
1.报价材料;
2.单位资质资格的简介和证明材料;
3.近三年参与同类项目情况,取得的荣誉或成果等;
4.配置服务人员的专业学历、技术职称等;
5.服务合同草案;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响应文件至少提供1份正本1份副本,首部和尾部加盖响应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需注明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八、确定服务商
本项目属于自主采购项目。通过在江门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发布项目采购公告,在规定的时限内接受服务商报名并登记。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江海分局政府采购工作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选择评分排名最高的服务商作为我局中选的备选服务机构,为我局提供2024年上半年江海区医保基金监管专项监督检查辅助服务。
九、采购方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江海分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江海区崇德路15号
联 系 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0-3861062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江海分局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