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新会分局2024年医保基金监管专题培训服务项目
二、服务期限
2024年4月-12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三、服务内容
以培训学习形式,对全区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医保基金监管培训,进一步规范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合法、合规运行,强化医保基金监管,保障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四、服务要求
(一)通过现场培训方式。采用开办专题培训班,邀请专家现场授课方式进行。
(二)上述培训服务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授课费、场租费、资料费、服务费等。
五、项目预算
此次项目经费预算2万元(含税),最终购买服务价格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付款方式以合同为准)。
六、服务供应商要求
(一)具备符合条件的证照,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二)具有开展针对我市医疗、生育保险法规政策、管理、服务及相关领域培训的业务能力,以及有开办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和服务等业务培训班的经验。
七、验收方式
在完成服务内容后的5个工作日内,服务方可提出验收申请。服务方提出验收申请前,应至少完成并提供采购方认可的相关资料,同时要满足以下的条件:
(一)服务方已完成相关服务。
(二)服务方提供医保基金监管培训的完成情况,并经采购方审核同意;提交的有关验收材料经采购方核定后方可进行项目验收。
八、提供材料
服务供应商根据本公告中提出的相应要求编制响应文件。重点提供以下材料:
(一)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本情况简介;
(二)单位资质情况;
(三)合同草案;
(四)其他应提供的材料(报价单、培训方案等)。
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份正本2份副本,首部和尾部加盖服务方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需注明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并加盖服务方公章。
九、确定服务商
项目属于自主采购项目。通过在江门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发布项目采购公告,在规定的时限内接受服务商报名并登记。由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新会分局政府采购工作小组依据服务内容、报价、资质等条件进行综合评议,确定一家作为服务商。
十、违约责任
服务方须对采购方任何有关的资料保密,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服务方存在以下违约行为则终止合同,赔付采购方全部项目支付资金:
(一)不接受采购方的监管;
(二)服务态度恶劣,给采购方造成了严重影响;
(三)没有按照采购方要求的数量、质量、时间和内容完成服务,经双方协调还是不能按时完成;
(四)中选后将服务项目外包其他单位;
(五)不服从采购方对数据安全的管理要求,未经采购方同意,直接或间接以告知、公布、发布或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本项目的有关数据。
十一、采购方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新会分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冈州大道中12号
联 系 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0-6631997
十二、公告时间
有效时间为2024年3月26日-3月28日(3个工作日),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新会分局
2024年3月26日